[C科技NOW]全球企业涌向韩国近海:“10万亿级海上风电市场开启”
全球企业抢滩进军韩国
获批园区仅83个
成长潜力巨大、盈利有保障
部分人士短暂担忧来自中国等海外企业
呼吁恢复国产化比例考核制度
澳大利亚资产管理公司麦格理旗下的海上风电子公司科里奥发电(Corio Generation)决定今后向海上风电投资500亿美元(约67.7万亿韩元)。近期,该公司首席执行官(CEO)Jonathan Cole在接受彭博社采访时表示,将与道达尔能源携手,在今后7年内于纽约、新泽西、苏格兰、英格兰、台湾、爱尔兰等地开发海上风电。
麦格理的这一举动与韩国也并非无关。科里奥在2022年成立后立即在韩国设立分公司,对韩国市场也颇为用心。科里奥目前正在釜山、蔚山、全南等地开发总规模2.9吉瓦的8个海上风电场。去年还与SK Eco Plant签署了海上风电业务谅解备忘录(MOU)。SK Eco Plant与科里奥计划在英国、澳大利亚、台湾、釜山等国内外6个地区构建总规模6.8吉瓦的海上风电项目合作关系。
在韩下功夫的全球企业
盯上韩国市场的不仅是科里奥。近期试图进军韩国海上风电的海外企业明显增多。全球海上风电排名第一的丹麦企业沃旭能源(Orsted)在去年11月获产业通商资源部批准,取得仁川海上风电1、2号机组的发电业务许可。这是沃旭在韩国首次推进的仁川海上风电项目,计划在距离仁川沿岸70公里以外的海上实施,总投资规模为8万亿韩元。
本月4日,德国RWE在忠南泰安推进的西海海上风电开发项目获得产业通商资源部电气委员会颁发的发电业务许可。这是RWE在韩国获得的首个发电业务许可。RWE将在泰安可矣岛附近海域建设规模为495兆瓦的海上风电场。RWE在韩国正推进总规模3吉瓦的海上风电场项目。
挪威国有能源企业Equinor在韩国正推进4至6吉瓦规模的海上风电开发。该公司正在蔚山近海分别推进800兆瓦级浮式海上风电场“萤火虫”项目和200兆瓦级浮式海上风电“东海1”项目。Equinor还在济州道楸子岛附近分别推进东楸子海上风电(1.5吉瓦)和西楸子海上风电(1.5吉瓦),为此在去年12月还与韩国南部发电公司签署了业务协议。
总部位于丹麦的全球绿色投资企业CIP(Copenhagen Infrastructure Partners)通过COP(Copenhagen Offshore Partners)进入韩国海上风电市场。CIP在2020年与SK E&S成立合资公司全南海上风电,在新安郡海域获得了900兆瓦规模的海上风电发电业务许可。此外,还在蔚山东侧海域取得了1.5吉瓦规模的“海蔚”浮式海上风电场的发电业务许可,正推进项目开发。
全球资产管理公司贝莱德在全南新安郡一带海域计划投资10万亿韩元,同时建设5个总规模2吉瓦的海上风电场,并已申请发电业务许可,但在今年1月收到政府的驳回通知。
“韩国海上风电才刚刚起步”
全球企业竞相进军韩国海上风电的原因在于,韩国市场尚处于初期阶段,成长潜力巨大。根据济州大学教授Kim Beomseok的调查结果,海外企业正在开发或计划投资的韩国海上风电规模已达16.56吉瓦以上。
为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韩国必须大幅扩大可再生能源,相比开发用地有限的陆上地区,海上风电的比重势必提高。
根据政府在2023年1月制定的第10次电力供需规划,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将从2030年的21.6%提高到2036年的30.6%。目标是在2030年前新增40吉瓦规模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其中海上风电占14.3吉瓦。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中约35%需要由海上风电来承担。
风电业界估算,要安装1吉瓦规模的海上风电,需要投入5万亿至7万亿韩元的建设费用。根据产业通商资源部数据,截至2023年12月,已获得发电业务许可的累计风电项目共83个园区、27.3吉瓦。如果这些项目全部推进,将打开一个超过100万亿韩元规模的韩国海上风电市场。
从收益性来看,韩国条件并不差。政府通过长期固定电价合同,保障海上风电运营商在20年内获得稳定收入。将可再生能源供应认可证书(REC)加权值计入后,海上风电站供电的电价约为每千瓦时300韩元,约为去年韩国电力公司整体电力平均购电单价145韩元的两倍。
为海上风电业务构建完善的生态体系也是一大优势。韩国风力产业协会对外协力室室长Choi Deokhwan表示:“与其他亚洲、非洲、南美国家相比,韩国在政治上较为稳定,可以稳定推进项目”,“重工业发达,从塔架、下部结构到制造及零部件供应,具备出色的能力,这也是海外企业选择进入韩国的重要背景。”
但截至2024年,目前韩国正在商业运行的海上风电仅有全北西南区(60兆瓦)、灵光(34.5兆瓦)、济州TAMRA(30兆瓦)等3个园区,共124.5兆瓦。由于审批程序复杂、居民接受度等问题,项目推进一直不顺利。为加快海上风电项目进度,政府正在推进制度改善。近期,产业通商资源部新引入“海上风电选址地图咨询”制度,帮助企业快速选择项目地点。
“再这样下去将被中国蚕食……应恢复LCR制度”
随着全球企业在韩布局增多,也有舆论担忧海上风电是否会被海外企业蚕食。尤其是中国企业凭借低价优势正在攻占韩国市场。
去年12月,在海上风电固定电价合同招标中,共有5个项目、总规模1.4吉瓦中标。其中,全南灵光乐月(364.8兆瓦)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商Myeongun Industrial Development与泰国B.Grimm Power、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CEEC)携手推进。据悉,灵光乐月海上风电计划将外部电网工程交由中国电缆企业亨通光电负责。
在核心设备方面,欧洲和中国企业同样占据优势。据悉,灵光乐月海上风电将采用被中国金风科技收购的德国Vensys的设备,高敞海上风电(76.2兆瓦)则采用中国明阳的风机,其余3个项目则将采用丹麦维斯塔斯的风机。
中国企业能够进入韩国海上风电市场,招标制度的变化被认为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负责招标的韩国能源公团将价格与非价格因素的权重设定为6比4。使用价格更低的中国设备的项目在结构上更具优势。
政府废除国产化比例反映制度(LCR)也产生了影响。LCR是指当国产零部件使用比例超过一定水平时给予加权的制度。台湾在海上风电招标中同样适用LCR。但产业通商资源部在去年4月以可能引发贸易争端为由,废除了该制度。
韩国风电业界呼吁应恢复LCR制度。包括风机和叶片在内,以往在价格和质量方面具备竞争力的下部结构等领域,也正被台湾、中国、越南等后发国家迅速追赶。
韩国风力产业协会室长Choi Deokhwan强调:“尚未在初期市场成长起来的国内制造和零部件产业,在价格和质量方面尚不具备优势”,“如果恢复LCR,将在多方面向国内制造企业释放积极信号。”
产业通商资源部可再生能源普及课长Kang Gyuhyung表示:“即使是全球开发商的海上风电项目,下部结构大部分也在使用国产产品”,“我们正在寻找既能激活风电产业又能保护国内产业的制度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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