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选修课专任教授比11年前减少

在律师考试的选考科目中,被称为“Big3”的国际交易、环境、国际法等学业负担较小的科目,出现了应试者82.5%集中选择的现象。劳动、知识产权、税收、经济法等其余科目,尽管在实务中需求很大,却因选课学生不足而接连停开。随着特性化领域教育的弱化,有舆论认为,这正在使以培养多元专业法律人为目标的法学院制度导入初衷逐渐变味。


图片由《法律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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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务部统计,去年举行的第12次律师考试中,在专业领域科目(选考科目)中应试人数依次为:国际交易法1559人(47.9%)、环境法744人(22.9%)、国际法382人(11.7%)。三科合计2685人,占全部应试者的82.5%。这比2012年第1次律师考试中“Big3”应试比例46.8%(780人)上升了35.7个百分点。去年除Big3以外,其余专业领域应试人数依次为:经济法25人(7.9%)、劳动法138人(4.2%)、知识产权法103人(3.2%)、税法71人(2.2%),各科比例均不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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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者扎堆“Big3”的原因在于,这些科目的学习分量较少,从备考策略上看,更有利于腾出时间学习民法、刑法、公法等其他科目。首尔某法学院学生表示:“选考科目以案例题形式出题,重要争点相对有限。与其在学校上一学期(15讲)的国际交易法或环境法课程,不如在补习班一天之内听完5讲的最终整理课程,对备考更为合适。”


也有意见担忧,对特定科目的过度集中最终可能导致法律服务质量下降。法律专业人士应能对社会变化作出敏感回应,而前提是教育多样性得到保障。一位出身于高级法院部长法官的律师表示:“引入法学院制度的宗旨,是培养能够对各种法律议题有深入理解,并以此为基础提供公正且高效法律服务的专家。如果因为选考科目教学不充分、应试偏科,导致具备专业性的律师数量不足,这些领域的法律服务质量就可能下降。”


“为了腾出学习民法等时间”… 纷纷转向学习分量较少的科目


在选考科目中,应试者集中选择国际交易、环境、国际法等考试负担较小的“Big3”,是揭示韩国法学院教育现实的一个典型案例。法学院制度导入初期,被编入选考科目的法学领域,相比根本未能进入应试科目范围的公益人权、公司金融、不动产、性别法等其他学科,境况已经算好的了。


图片来源 法律新闻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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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历经十二次律师考试之后,作为特性化教育最后堡垒的7门选考科目,也正在被“备考时间与合格率之比”这一应试逻辑按优劣排队。尤其是教授律师考试选考科目——国际法、劳动法等课程的法学院教授人数,在过去10年间减少了近40人。


据法学院协商会(理事长 Lee Sangkyung)介绍,去年法学选考科目专任教授为194人,比2012年的233人减少了16.7%。按科目划分,国际法教授减少13人,劳动法减少8人,税法减少7人,环境法减少4人,国际交易法减少3人,经济法减少3人,知识产权法减少1人。


在法学院协商会上月29日举办的“律师考试制度改善方案”研讨会上,与会者接连抨击日益恶化的法学院教育环境。地方某法学院教授表示:“规模较小的法学院里,宪法教授兼讲劳动法、行政法教授兼讲环境法的情况很常见。实际上,专门负责选考科目的法学院教授仅有一百四十余人。”


选考科目教育若被削弱,可能会减损法学院的设立宗旨及其培养实务人才的效果。首都圈某法学院院长表示:“法学院课程与律师考试关联度越低,教育效果反而越大。只选修与律师考试相关或对考试有帮助的科目,不仅会失去开发自身专业领域的机会,也会对毕业后的就业造成相当不利的影响。”


正因如此,有观点主张,应将选考科目从律师考试科目转为法学院毕业要件。其目的在于杜绝为应试而“突击修课”的现象,充实特性化课程教学,最终提升实务竞争力。首尔某法学院教授表示:“目前首尔大学法学院正在运营公益人权、国际法律事务、税法、知识产权法等9个专业认证项目,但由于不是毕业必修要件,学生选择并不多。如果废除选考科目,将专业认证设为毕业必修要件,学生在成为律师后无需额外培训即可直接投入工作,同时也能减轻选考科目考试负担。”



Lee Soonkyu 法律新闻记者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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