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ruma状告前经纪公司胜诉…将再获26亿韩元
围绕音源收益分配比例和结算周期近6年诉讼不断
约定金在二审中翻倍增加
出道24周年的作曲家兼钢琴家Yiruma(46岁)在针对前经纪公司的约定金支付诉讼中最终胜诉,将拿到拖欠的音源收益约26亿韩元。联合新闻社7日报道称,大法院第一小法庭(主审大法官Seo Kyunghwan)已于上月14日就Yiruma起诉Stomp Music的约定金支付诉讼上诉审中,维持二审中原告部分胜诉的判决并予以最终确定。
此前,Yiruma于2001年2月与Stomp Music签订专属合约,但以对方未履行结算义务等为由,于2010年通知解约,随后与前经纪公司正式展开诉讼战。在该诉讼的二审中,双方通过调解达成一致:“终止专属及著作权合约,但Stomp Music今后仍向Yiruma支付依据合约应分配的音源收益等分配金。”
但此后围绕收益分配比例,双方说法出现分歧,Yiruma于2018年另行提起约定金支付诉讼。Yiruma主张,按照其与Stomp Music于2009年签订的变更合约明示的内容,音源收益的30%应归自己所有;而Stomp Music方面则抗辩称,因合约已终止,情势发生变化,应适用最初专属合约中记载的15%,而非变更合约。
Stomp Music方面还主张,应考虑到Yiruma在2010年通知解约前,将自己的著作权信托给音乐著作权协会,导致公司方面的著作物收益减少这一点。
一审法院认为:“经纪公司明知Yiruma根据信托从著作权协会领取著作权使用费,仍在调解合意时将分配比例定为与既有合约相同的30%”,因此支持了Yiruma一方的主张。双方提起上诉进入二审后,争点集中在公司应将收益分配至何时为止。
在二审中,Yiruma一方追加请求支付拖欠的结算款,二审法院据此重新计算了从2014年至去年第一季度的音源收益。由此,Stomp Music应支付的约定金总额增至26.4亿韩元。Stomp Music不服提起上诉,但大法院驳回了上诉。
Yiruma自去年起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为起点,在韩国、马来西亚、香港、台湾、法国、英国、德国等地举办世界巡演,是一位深受大众喜爱的作曲家兼钢琴家。他5岁开始学习钢琴,1988年10岁时赴英国留学,先后就读于英国名门音乐学校帕塞尔音乐学校(Purcell School),并在伦敦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 London)师从当代音乐大师Harrison Birtwistle。
他于2001年发行首张专辑《Love Scene》,之后凭借收录于KBS电视剧《冬季恋歌》中的《When the love falls》在全球引发巨大反响。此后创作了超过200首乐曲,累计流媒体播放量达到20亿次。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他先后在纽约卡内基音乐厅和林肯中心、悉尼歌剧院等世界级舞台举办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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