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光山消防署宣传工地消防法令修订内容
光州广域市光山消防署于2日宣传了为强化工地火灾安全而推进的临时消防设施安装、消防安全管理人任命等消防相关法律修订内容。
所谓临时消防设施,是指在工地为保障火灾安全而能够方便安装和拆除的消防设施(灭火器、简易灭火装置、紧急警报装置、简易疏散引导线)。在工地如进行易燃性、可燃性、爆炸性物质的作业,或产生可燃性气体的作业,或者焊接、切割等产生火花的作业时,必须安装临时消防设施。
自去年7月起,随着法律修订,新建和扩建工程在原有临时消防设施的基础上,新增了3种(燃气泄漏报警器、应急照明灯、防火毯),共计需安装7种临时消防设施。
此外,自2022年12月起,随着对新建、扩建、改建、重建等工地引入消防安全管理人任命义务制度,建筑总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或在总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中,属于▲地下2层以上 ▲地上11层以上 ▲冷冻·冷藏仓库的,自消防设施工程开工申报日起至建筑物使用批准日止,必须任命消防安全管理人。
Kim Gwanho署长表示,将通过对修订后的工地消防相关法律事项进行持续宣传,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