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因无法准确查明案情经过,采取自愿同行调查”

在全罗南道高兴郡公共长途汽车客运站挥舞凶器的40多岁男子,被警方在未采取特别措施的情况下遣返家中,令受害者一方愤怒不已。


综合联合新闻等报道,全罗南道高兴警察署31日表示,以持凶器威胁市民的嫌疑(特殊恐吓罪)对40多岁男子A某立案侦查而不拘留。所谓特殊恐吓罪,是指以团体或多数人之威力,或“携带危险物品”恐吓他人的犯罪,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持凶器威胁的嫌疑人站在出租车乘车点的画面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持凶器威胁的嫌疑人站在出租车乘车点的画面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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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涉嫌于本月29日下午5时30分左右,在高兴郡道阳邑绿洞客运站向市民挥舞作为农具使用的镰刀。案发当时虽无人受伤,但在场市民不得不陷入恐慌。


接到报警出动的警方,抓获了乘坐出租车离开作案现场的A某,并确认其随身携带了疑似作案工具的农具。此后,A某坚称“这是为农业用途购买的”,极力否认行凶。


在不清楚加害者身份的情况下出警的警方,最终未能将A某以现行犯身份逮捕。警方仅以自愿同行形式将其带往附近派出所,确认其身份信息和住址后便让其回家。


警方对A某未采取任何特别措施就予以遣返,引发市民不安。尤其是案发当天曾遭A某持凶器威胁的B君(16岁)表示,第二天在同一地点再次与A某相遇,感到极度不安。


B君表示:“我正与同行的人交谈时,A某让我们安静点,然后掏出凶器向我走来。周围的人都跑开了,在与他一对一对峙的情况下,他甚至还挥舞了凶器。所幸我没有受伤就逃了出来,但现在想起来仍是惊心动魄的一刻。”


他还称:“本以为(A某)理所当然已经被关在警察署里,没想到第二天竟在街上碰见他,吓了一大跳。犯下如同杀人未遂般的罪行,却还能大摇大摆地在街上游荡,令人难以理解。”



B君一方还通过“国民申诉门户”提交了举报,指责警方应对不力。对此,警方表示:“案发当时无法与报警人取得联系,无法准确核实案情经过,又未能锁定加害者,因而无法继续扣留以自愿同行方式到案的A某。我们将尽可能迅速而准确地开展调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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