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原特例市:“4月须申报并缴纳法人地方所得税”
法人地方所得税集中申报期
庆南昌原特别市表示,将针对辖区内以12月为决算期的法人,受理其申报并缴纳2023年度应纳的法人地方所得税,申报缴纳期限为今年4月30日。
申报对象为上一年12月营业年度结束的营利法人、从事营利事业的非营利法人以及具有国内源泉所得的外国法人,即使没有所得金额或发生亏损的法人也必须进行申报。
特别是,如同一法人在两个以上地方自治团体内设有营业场所,却未按各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分摊比例进行分摊,而只向一个自治团体申报,或者未提交法人地方所得税课税标准及税额申报书等附件资料的,将被视为未申报并被加征20%的未申报加算税,因此须格外注意。
在申报方式方面,可通过地方税线上申报·缴纳系统“Wetax”便捷办理,也可在营业年度结束日当时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地方自治团体进行现场申报或通过邮寄方式申报。
今年为减轻税收负担,帮助企业顺利经营并诚信履行纳税义务,新设了法人地方所得税分期缴纳制度,凡应缴纳的法人地方所得税超过100万韩元的,可选择分期缴纳(中小企业最长期限2个月,其余企业为1个月)。
税政科科长 Jo Youngwan 表示:“将通过强化宣传和周密的事前准备,确保申报对象法人能够在期限内完成申报和缴纳,避免申报工作出现任何差池。”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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