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之前”先行垫付抚养费制度推进…每月20万韩元
女性家庭部在社会关系部长会议上讨论:向中位收入低于100%的家庭提供支援,为“未经同意审查财产”修改法律
政府正推动引入“预付抚养费制度”,由国家先向持有抚养费债权却未能实际收到抚养费的单亲家庭预先支付抚养费,再向非抚养义务父母追偿。
女性家庭部28日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召开的第3次社会关系部长会议上,讨论了包含上述内容的《单亲家庭抚养费预付制度推进方案》。抚养费预付,是指政府先向单亲父母支付拖欠的抚养费,之后再向债务人追讨的制度。
政府决定通过扩大并转型现行的“临时抚养费紧急支援”,来推进抚养费预付制度的引入。目前实施的临时紧急支援制度,仅在中位收入75%以下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福利处于危险状态时,提供每月20万韩元、最长1年的抚养费支援。在此基础上,将扩大支援对象和期限,今后拟向中位收入100%以下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提供支援,直至其成年(18岁)。预计符合发放条件的未成年子女规模为1.9万人。
同时,为顺利推进抚养费履行保障支援,将把抚养费履行管理机构从韩国健康家庭振兴院中分离出来,转为独立法人,并实现从预付对象审查、抚养费发放到强制征收的一体化支援。
对于故意不支付抚养费的父母,将推进行政制裁和刑事处罚,并迅速追缴预付款。此前,对抚养费债务不履行者采取驾照停用等制裁措施,只能在法院作出拘留命令之后方可实施;今后将放宽条件,在前一阶段的“履行命令”作出后即可立即采取措施。
推进方案中还包括提高目前约15.3%抚养费回收率的措施。预付启动后,将通过法律修订,使即便在债务人不同意的情况下,也能调查包括金融信息在内的收入和财产。迄今为止,如债务人不同意查询金融信息,只能通过诉讼确认;但在法院作出裁定前,债务人处置财产或变更名义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问题。
政府还将推进缩短被列入名单公开对象的抚养费债务人的最少事前申辩期限,将现行“3个月以上”缩短为“10日以上”。
女性家庭部计划在制度实施3年后,通过对制度成效及回收率的分析,对相关制度进行补充和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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