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委员会因违反会计准则对7家公司实施制裁
对锦湖高速采取建议罢免代表理事、移送检方等措施
金融当局决定对在财务报表附注中遗漏关联方交易的韩亚航空实施限制证券发行等制裁。又对虚增新股认购权对价并予以披露的金湖高速,作出限制证券发行、建议解任代表理事并移送检察机关等处分。
金融委员会下属证券期货委员会当日召开会议并表示,已对包括韩亚航空在内的7家公司违反会计处理准则的行为,决议采取指定审计人等措施。
据证券期货委员会介绍,韩亚航空在2015年和2016年分别发生规模为3300亿韩元和1600亿韩元的关联方交易,却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记载,违反了会计处理准则。
韩亚航空在机上餐供应合同中,承担了不利条件,作为交换让合同公司认购可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但并未在附注中披露该等内容。对此,证券期货委员会对韩亚航空决议实施8个月限制证券发行和2年指定审计人措施。
同时,证券期货委员会对金湖高速作出决定:其在附注中遗漏了规模为2600亿韩元的关联方交易,并将规模达670亿6900万韩元的新股认购权对价虚增后予以公示,因此将对其实施12个月限制证券发行、3年指定审计人、建议解任代表理事、整改要求以及移送检察机关等措施。
担任金湖韩亚集团控股公司角色的金湖高速,本应将可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的发行金额与公司债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损益,但其却将该差额确认为资本盈余,被指因此高估了新股认购权对价。
此外,金湖韩亚集团旗下关联公司韩亚信息技术未在附注中记载规模为180亿韩元的关联方交易,证券期货委员会对其决议实施8个月限制证券发行、2年指定审计人以及建议解任负责高管等措施。
对未记载规模为160亿韩元关联方交易的韩亚机场,也被处以6个月限制证券发行和2年指定审计人措施。釜山航空因未记载规模为360亿韩元的关联方交易,被通知实施10个月限制证券发行和3年指定审计人措施。
对虚假计列应收账款等的DL制药,决议处以罚款;对虚假计列存货等的New Medi Pharm,则决议实施4个月限制证券发行和2个月指定审计人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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