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6点40分强制“晨间步行”
缺席晨练学生被记过
人权委:“将纪律与服从内化…建议中止”
国家人权委员会(人权委)建议一所要求全体学生每天清晨步行、未参加则记过的高中停止这一做法。
19日,人权委表示,位于庆北、全体学生在宿舍生活的A高中侵犯了学生的一般行为自由权和自决权,因而建议该校停止强制晨练并删除相关规章。
A高中根据其运行规章,每天早上6点40分叫全体学生起床,让他们在后山步行约20分钟。宿舍就寝时间为夜间12点至1点,对未参加晨练的学生予以记过处分。对此,在校生B某于去年9月向人权委提交申诉,称即便是因痛经、头痛、腹痛等身体不适的学生也被强制参加运动,构成对人权的侵犯。
校方辩称这是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习惯而形成的传统,但人权委最终支持了学生一方。人权委指出:“通过强制性晨练,学生不是在自由地展现人格、主体性地构建自己的生活领域,而是内化纪律和服从,这将导致消极结果”,“在学生睡眠时间本就不长的情况下再要求进行晨练,不仅难以期待(增进健康的)实质效果,还可能成为另一种压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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