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正当领取公共财政给付金者,最高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骗取公共财政补贴最高可判3年徒刑…引入匿名代理举报制度 View original image

14日,国民权益委员会表示,上月29日《禁止不当申请公共财政及追缴不当利益等相关法律》修正案已在国会获得通过。


该修正案的要点包括:▲新设对不当获取公共财政给付金者的刑事处罚条款 ▲在追缴公共财政给付金不当利益时,新设适用《公共财政追缴法》利息加算规定 ▲缩小自愿申报者责任减免范围等。


在举报公共财政给付金不当申请时,还引入了“非实名代理举报制度”。这是在不公开举报人个人信息的情况下,由律师代理进行举报的方式。



国民权益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次法律修订,加强了对公共财政不当获利者的制裁,同时扩大了对不当领取行为举报人的支持”,并称“今后也将积极推进制度改进,努力防止公共财政出现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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