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委员会(人权委)提出建议,要求为有听力障碍的教职员工提供文字翻译等沟通便利。
人权委于13日建议全国14个市、道教育厅教育监,调查是否存在重度听力障碍教职员工或未能通过残疾人雇佣公团获得沟通劳动支持的教职员工,并制定具体预算和计划,使其能够获得合理的支持并付诸实施。
此前,人权委在接到针对首尔市教育厅的投诉,指其未向听力障碍教职员工提供沟通便利后,又对其他市、道教育厅的现状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其他市、道教育厅所属教职员工在授课、与家长咨询以及培训等方面也被确认存在沟通困难。
各市、道教育监回复称:“自2021年起,残疾人雇佣公团向包括有听力障碍的教职员工在内的公务员出借辅助工学设备”,“提供文字及手语翻译人员需要相当大的预算”。
但人权委认为,残疾人雇佣公团方面的支持仅限于重度残疾教职员工,在全部有听力障碍的教职员工(300人)中,利用该制度的人数不到10%。此外,人权委还认为,公团提供的辅助设备在有噪音的环境中准确度下降,教职员工在工作环境中难以顺畅沟通。
人权委强调:“若要改善有听力障碍教职员工所处的歧视性工作环境,仅靠辅助设备或劳动支持是不够的”,“由具备专业资格的文字翻译员或手语翻译员提供沟通便利是必不可少的”。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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