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畜产检疫本部11日至22日检查产地虚假标注和未标注
查获虚假标注最高可判7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不超过1亿韩元

国立农产品质量管理院5日表示,为强化通信销售渠道的原产地标示管理,将于本月11日至22日开展定期专项检查。


农管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线上流通持续扩大,原产地标示违法行为也随之增加,因此在上月初制定了《2024年通信销售原产地标示管理计划》,此次开展的定期检查正是为强化通信销售原产地标示管理而采取的举措之一。”


实际情况是,在农产品和食品原产地违法案件中,通信销售所占比例已从2019年的6.9%上升到2023年的25%。


堆放在仁川中区仁川海关特快物流中心的海外直购商品。(资料照片)

堆放在仁川中区仁川海关特快物流中心的海外直购商品。(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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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检查对象为餐饮外卖应用程序、通信销售购物网站、电视家庭购物等渠道销售的农产品、加工食品及外卖食品中存在的原产地虚假标示或未标示行为。同时还将对消费者使用频率较高的海外直购产品开展指导和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在外卖应用菜单名称中标示为国产,但实际使用外国原料制作的食品 ▲在页面上端的原产地标示栏统一标为国产,而在下端详细信息中却标明使用外国原料的加工食品 ▲在页面上端的原产地标示栏以“另行标示”等方式记载,却未实际标明原产地的产品 ▲将外国农产品标示为国产,或将普通农产品标示为知名地区特产的产品 ▲对进口直购产品漏标韩文原产地信息的产品等。


尤其是此次检查中,由熟悉数字环境的消费者团体所属名誉监督员和农管院网络监测人员等共350人组成的网络执法小组,将以普通消费者网购农产品的方式,于3月4日至8日在网上事先检查原产地标示内容,对涉嫌违法的企业,由特别司法警察与名誉监督员联合开展现场检查。


被查处的企业将依据《原产地标示法》受到处罚:对虚假标示行为,将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等刑事处罚;对未标示或违反标示方法等行为,将处以不超过1000万韩元的罚款。



Park Seongu农管院院长表示:“通信销售渠道的原产地标示虽然已有较大改善,但仍存在诸多不足。今后将与消费者团体、通信销售行业等一道,通过持续开展指导、宣传和执法活动,推动通信销售原产地标示制度的全面落实。”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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