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延长活动以查明疑点” 社会·大象公园调查特委会表态
预计庆尚南道昌原市议会社会·大上公园民间公园建设特例项目行政事务调查特别委员会将延长活动期限。
行政事务调查特委会28日在昌原市厅新闻中心通过第二次发布会表示:“在进行到第9次会议期间,我们对提交的共8688页资料进行了分析,又听取了两次相关部门业务报告,并进行了3次证人询问,现将调查结果予以公布。”
他们对市监察官室去年发布的结果予以呼应。该结果认为,在前任市长在任期间推进社会·大上公园项目的过程中,向民间事业主体提供了免除购买公有地义务的特惠,导致昌原市遭受财政损失。
特委会称:“围绕公有地收购问题,我们通过当时负责推进项目的实务担当公务员的证言,国土交通部官员两次质询与答复资料、国土部一次出差复命书资料,以及在社会公园第一次正式协商团、实务协商团第1、2次会议上的公有地收购协商内容,予以了确认。”
特委会还表示:“当时的负责人证言称,从法律上看,应按包括国有、公有地在内的全部面积进行收购;当时的负责科长也证言称,在协商过程中,市里一直要求收购市有地。”
“大上公园开发事业团代表理事也证言称,在提交事业计划书时,曾计划收购公有地,但之后只是完全遵循了2019年昌原市长提出的‘不收购公有地推进项目’的方针。”特委会表示,“基于此,判断从法律上看公有地应当被收购。”
此外,关于因民间事业主体未收购公有地而给昌原市造成的财政损失金额,特委会表示应重新对土地进行评估后再予以确定。
特委会解释称:“监察官公布的1051亿韩元损失额,是以2020年12月为基准;民间事业主体提出的630亿韩元,则是以2019年6月评估的结果”为依据,“一旦是否收购公有地最终确定,就应依据相关法律重新进行土地补偿评估,才能准确确定损失金额。”
同时,特委会还补充称,为了验证总项目费用,有必要将原定于今年3月底结束的特委会活动予以延长。
对于与民间事业主体特惠相关的疑虑,如未收购公有地、收益率及收益金变更过程、事业主体收益金返还等问题,特委会计划提请司法机关进行调查。
被认定为作伪证的证人将被告发,对未出席的7名证人则计划研究处以罚款。
特委会将于今年3月5日前后召开第10次会议,把延长特委会活动期限以及再次要求未出席证人出席等事项列为议案,并提交8天后举行的市议会本会议事日程,作出最终决定。
在当天的调查特委会发布会上,共同民主党所属特委会议员未出席。
民主党特委会委员通过新闻稿反驳称:“这是国民力量党所属委员在未经过讨论或表决的情况下作出的独断发布。”
他们主张:“国民力量党特委会委员虽然发布了有关特惠疑惑等内容,但在证人询问中,没有任何一点被明确查清。”
多名议员指出:“并不存在必须收购全部公有地的明文法律规定,因而不能认定为违法,而将部分证人的个人见解当作经过法律审查的结论,是逻辑上的跳跃。”
他们表示:“当时是由项目部门向市长提交未收购公有地方案,以便获得方针指示,并非依据市长方针作出不收购决定”,“关于事业主体收益率等特惠疑惑,等待当时主要负责人调查结果即可。”
他们还补充称:“在未召开会议的情况下作出的特委会相关报告,不能视为正式发布。”
国民力量党所属特委会议员则表示:“我们在事先公布了发布内容和日程后,一直到发布前一晚都征询了是否有异议,但未收到回复,因而确定发布”,“在确定后虽收到了反对内容的联系,但由于已充分通知并等待意见后才作出决定,因此这次发布属于特委会的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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