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gbu建设暂时躲过停业处分
因Geomdan公寓坍塌事故国土部下达停业处分
Dongbu Construction申请中止国土部行政处分获法院批准
东部建设于28日表示,其就国土交通部营业停业处分向首尔行政法院提出的停止执行申请已获准许。
首尔行政法院行政第7部于27日决定,自营业停业处分取消案件判决宣告日届满30日之日止,停止该处分的效力。由此,在行政处分取消诉讼作出判决之前,东部建设的营业活动完全不受影响。
据东部建设介绍,法院说明称:“由于国土交通部的行政处分,东部建设有可能遭受难以恢复的损害,为预防该损害,有必要紧急停止处分的效力;同时难以认为停止处分效力会对公共福利造成重大影响,因此作出了上述决定。”
此前,国土交通部就本月1日发生的仁川黔丹公寓事故,对作为该工程施工联合体成员公司的东部建设下达了为期8个月的营业停业处分。东部建设在去年收到国土交通部和首尔市发来的处分事前通知书后,作为联合承包方提交了证明其与事故直接原因无关的资料和意见书,但仍被处以营业停业处分。此后,东部建设认为尽管进行了积极的说明,其意见并未得到反映,遂对行政处分展开法律应对。
东部建设相关人士表示:“由于法院准许了停止执行申请,在行政处分取消诉讼作出判决之前,公司营业活动完全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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