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撤出业务”倒计时1天 Twitch 留给韩国的是什么
Twitch在韩国的业务撤出预定日已进入倒计时一天。
Twitch的突然宣告,将原本属于内容提供商(CP)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之间合同范畴的“网络使用费”问题推到了台前。Twitch将“韩国的网络使用费比海外国家高出10倍,导致运营成本过高”作为撤出业务的理由。主播们在突如其来的公告后紧急开播,与用户一起苦思应对之策。
然而,直到撤出前一天,Twitch仍未拿出支撑上述主张的任何依据。其以“在经营者之间的合同过程中负有保密义务”为由,拒绝公开网络使用费的具体数值。即便在广播通信委员会要求下,也未提交相关资料。撇开客观数据不谈,作为竞争对手的AfreecaTV仍在运营,Naver的“Chzzk”又新近进入市场,这些事实都进一步削弱了Twitch主张的可信度。对于由作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三大电信公司参加的韩国通信业协会(KTOA)提出的“因经营失败而撤出业务”的说法,Twitch同样保持沉默。
尽管如此,围绕网络使用费的讨论仍是必须认真梳理的课题。以Twitch为基础创造收益的主播们,因网络使用费问题而遭遇了近似突发“裁员”的局面;用户则不得不经历被迫中断服务。虽然可以转移至其他平台,但在这一过程中用户流失、准入门槛等各种变量都必须纳入考量。尤其是在即将迈入产生更多流量的人工智能时代,如果现在不启动一场真正意义上的讨论,经营者之间围绕网络使用费的争论极有可能进一步激化。
广播通信委员会于上月23日,分别就Twitch中断点播(VOD)服务(定制视频服务)、未履行防止非法拍摄物传播的技术措施等问题,处以4.35亿韩元与1500万韩元的罚款。在距业务撤出仅剩4天之际仍作出此类决定,是出于用户保护这一根本原则。接下来,在用户保护之外,还应将产业保护确立为另一项根本原则,围绕合理确定网络使用对价、费用分担方式等问题,展开现实而务实的讨论。至少不应再出现以“网络使用费”为借口,对整个产业造成冲击的类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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