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出身记者的油管主播因在视频节目中就前法务部长官曹国发表虚假言论、涉嫌损害其名誉而被起诉,其有罪判决已获最终确定。
23日据法律界消息,大法院第一小法庭(主审法官 Oh Kyungmi)以信息通信网法违犯法(名誉毁损)起诉的油管主播 Woo Jongchang(67岁)案中,维持原审对其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1年的判决。
合议庭指出,驳回 Woo 的上诉理由是,“原审的判断并不存在违反逻辑与经验法则、逾越自由心证主义界限之处,也没有误解信息通信网法违犯法(名誉毁损罪)成立要件的法律适用错误”。
出身于《月刊朝鲜》记者的 Woo 于2018年3月在油管节目中声称,自己收到了“当时青瓦台民政首席秘书曹国在2018年1月至2月初、即 Choi Seowon(改名前为 Choi Soon-sil)一审宣判前夕,在青瓦台附近一家韩餐馆会见了负责审理该案的一审主审法官 Kim Seyoon,并一同用餐”的爆料。
当时,曹前长官正担任民政首席秘书,而 Kim 部长法官是因“国政垄断”事件被起诉的 Choi 的一审审判长。
曹前长官认为上述说法属于明显的虚假事实,损害了自己的名誉,遂对 Woo 提起刑事控告,Woo 于2019年11月被移送审判。
一审法院判处 Woo 有期徒刑8个月,并当庭将其收监。
在审判中,Woo 辩称“有足以信赖该爆料的情形”,但未能说明爆料者的身份。Woo 仅表示,爆料者是自己油管节目的忠实观众,是“一位七十多岁的有教养的老人”。
Woo 还主张,自己发表上述言论,是为了说明曾接到爆料这一事实,并借此征集追加爆料。
但合议庭指出:“被告本人也在节目中说过‘爆料内容尚未被证实为事实’之类的话语,可见其似乎已经意识到爆料内容有可能是虚假的”,并批评称,“尽管如此,被告仍将尚未被证实为事实的本案爆料内容未经筛选地原样公开,甚至在以爆料内容属实为前提,或暗示其‘也可能属实’的基础上,对其作出评价”。
合议庭认为,Woo 曾在国内有影响力的日报担任记者多年,却在节目播出前既未进行充分采访,也未经过合理的核实程序,而是仅凭模糊的推测就将虚假事实播出。
二审法院同样认定 Woo 的指控事实成立有罪。但二审合议庭采纳了 Woo 关于量刑不当的主张,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合议庭表示:“本案节目中公开的爆料内容,涉及担任青瓦台民政首席秘书这一公职的被害人等人的职务执行相关公共事项,对其职务执行比起一般人更有必要进行广泛的质疑和公开检验。”
合议庭还认为:“被告当时围绕前总统朴槿惠的弹劾及刑事审判等,通过油管频道进行节目播出,为观众和订阅者分析、评价当时的社会·政治局势和事件并表达意见,本案节目正是在这一系列节目过程中播出的”,“难以认为被告是为了获取个人经济利益,或基于对被害人的私人感情或利害关系而制作本案节目”。
大法院也认为,二审上述判断并无不当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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