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与民事组相同的体系运行”

大法院将着手强化对刑事案件的管理。在提交至大法院的案件中,负责刑事新收案件的大法院刑事新收组也将新增总括研究官一职。法院内外有解读认为,这意味着大法院将更加致力于推动刑事审判的实质化。


综合《法律新闻》的采访结果获悉,大法院在自19日起适用的事务分工中,计划在刑事新收组新设总括研究官职位。就大法院研究官室而言,民事方面在新收组和深度组均设有总括研究官,实行所谓“两个总括体制”。相反,刑事方面则由1名深度总括和1名新收组组长来运行。


图片来源 法律新闻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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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组组长一职通常由研究官最后一年即第3年次的研究官担任。法院内部据称曾就刑事新收组也像民事新收组一样设立总括研究官展开讨论。大法院于1月26日公布了针对法院院长、高等法院部长法官、高等法院法官等的人员任免。当时,大法院任命45岁、司法研修院第35期的Nam U-hyeon高等法院法官为审判研究官。


据悉,Nam法官预计将出任新设的刑事新收组总括研究官。自引入将高等法院与地方法院人事分离的法官人事二元化制度后,在2023年2月的定期人事中,首次有高等法院法官被任命为大法院审判研究官,而Nam法官此次被任命为审判研究官,是第二个案例。


法院内部还有解读认为,Nam法官在高等法院刑事部负责二审刑事案件的经历,可能成为此次任命的背景之一。一名出身于审判研究官的部长法官表示:“这反映了大法院长Cho Hui-dae整体上要强化并补强大法院刑事业务的意志”,“此前若是以工作量等原因为由,以民事组为中心来运作的话,今后则意在通过强化对刑事案件的管理,将其按与民事组相同的体系来运行。”据悉,在此次事务分工中,民事新收组的研究官也增员2名。


对此也有解读认为,体现了大法院长为消除审判积压、缩短审理周期的意志。法院内部判断,此举旨在强化对民事新收案件的实质性审查功能。



Park Suyeon 《法律新闻》记者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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