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图与实物差距大令消费者尴尬
可按违反公正委标示广告法举报
但投入与成效不成正比 难成现实方案

“和广告照片完全不一样嘛。”


居住在首尔、30多岁的上班族Won Nari(化名)最近在江南一家连锁咖啡店点了一杯“草莓奶茶”,拿到手后却大失所望。因为与广告不同,饮料上面本该丰盛点缀的装饰用草莓,一颗都没有。把买好看又好吃的甜品当作“微小但确实的幸福”的Won女士,犹豫片刻后问店员:“为什么饮料上面没有草莓呢?”被吓了一跳的店员说“已经给您放很多了”,然后又把草莓另外装进杯子递给了她。

广告照片中的饮料与化名为 Wonnari 先生实际收到的饮料

广告照片中的饮料与化名为 Wonnari 先生实际收到的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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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爆料后,记者直接向这家连锁品牌总部进行了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已经明确规定草莓奶茶上必须放上装饰用草莓,并已向各加盟店下发了通知。本次案例看起来是加盟店没有严格遵守总部操作手册的情况。


配料寒酸的披萨、塌陷的汉堡、奶油不足的奶油面包、调味粉少得可怜的炸鸡……


恐怕没有哪个消费者从来没吃到过与广告不符的食物。毕竟制作的人不同,当时使用的食材大小也各不相同。大多数人并不指望食物能和照片一模一样。比如说,如果蛋糕上本来有个大草莓,最后草莓数量少一点,大家一般还是可以接受的。


[美食达人X档案]“饮料上的草莓去哪儿了?”…菜单与广告差太多,该怎么办 View original image

但如果端上来的食物与预期完全不同,又该怎么办呢?相当一部分人会在“要不要投诉”之间纠结,陷入内心冲突。尤其是那些不太擅长表达不满的消费者,很可能担心被贴上“难缠顾客”的标签,干脆就把东西吃完离开店里,只是在心里压着火想:“再也不会来了。”


最理想的解决办法,是像Won女士那样,正当提出投诉,换回一份更接近自己期待样子的食物。不过,也不乏有商家在接到不满后,反而强词夺理地回应称“实物与广告图片可能会有所差异”。


在这种时候,消费者可以利用一项制度,那就是向公平交易委员会举报其违反《标示·广告法》。根据《标示·广告法》第3条第1款第1号规定,与事实不符的广告,或过度夸大事实进行广告的行为,都可以从责令整改到判处徒刑予以处罚。实际上,公平交易委员会在2017年就曾对某果汁品牌作出处罚:该品牌在容量不足1升的情况下,却虚假宣传为“1L鲜果汁”,被责令整改并被处以2600万韩元的罚款。


不过,由于餐饮价格相对金额较小,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向公平交易委员会举报,并不是现实可行的办法。大多数人很可能连尝试都不会尝试。相对而言,如果问题餐厅是连锁品牌门店,消费者就可以比较方便地向总部反馈意见并获得补偿。具体做法就是通过官网运营的客户中心或网络信访平台直接提交投诉。



在接到不满后,总部会通过业务部门核实真伪,然后向消费者进行反馈。如果不是超出常理的过分要求,而是为了不当“冤大头”而提出的正当举报,总部方面也表示,会从“引导加盟店改善”的角度予以欢迎,所以一定要记住这一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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