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5年5个月终出判决
13名被告中9人被判有罪
三星电子法人被罚款500万韩元

因2018年三星电子器兴事业场发生二氧化碳(CO₂)泄漏事故,造成3人伤亡而被起诉的三星电子及外包企业员工等9人,被判处缓刑等刑罚。自事故发生至今已过去5年5个月,自被告被起诉以来则历时4年2个月。


水原地方法院刑事6单独庭法官 Lee Yongu 于16日对以业务过失致死等罪名被起诉的三星电子员工2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以及拘役6个月、缓刑1年。另有2名员工被判处罚金各300万至500万韩元,其余3人被宣告无罪。对三星电子法人则判处罚金500万韩元。


首尔瑞草区的三星电子大楼。照片由记者 Kang Jinhyung 提供 aymsdream@

首尔瑞草区的三星电子大楼。照片由记者 Kang Jinhyung 提供 ayms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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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业务过失致死等罪名一同被起诉的A外包企业员工6人中,有5人分别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至拘役10个月、缓刑2年。另1人被宣告无罪。在被诉至法庭的共13名被告中,当天有9人被判有罪。


该法官表示:“三星电子与协力企业的业务过失相互叠加,导致了严重后果”,“综合考虑双方业务过失比例相当,以及本案中各被告的介入程度和地位等因素,确定了量刑。”同时补充称:“大多数被告无前科,且已与遇难者遗属或家属达成和解,这一点也予以斟酌。”


2018年9月4日,在京畿道龙仁市三星电子器兴事业场6-3生产线地下一层进行老旧自动火灾探测设备更换施工时,用于灭火的二氧化碳发生泄漏事故。此次事故造成协力企业员工2人死亡、1人重伤。


该法官认为,三星电子对相关设施仅进行了形式上的检查,而未实施实质性的安全检查,认定其违反了业务上应尽的注意义务。



但对于部分三星电子员工,法官指出,未能认定其被赋予对A外包企业进行指挥、监督的权力,或对作业人员的个别作业进行具体指示、监督,因此宣告其无罪。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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