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仅一天…亲生母亲杀害新生儿被判有期徒刑5年
一名三十多岁的亲生母亲因在经济困难中认为自己必须独自抚养孩子,而杀害新生儿并弃尸,被判处实刑。
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11庭(审判长 Ko Sangyoung)14日以杀人、遗弃尸体等罪名,判处被告A(37岁)有期徒刑5年。
A某被指控于2017年2月在光州广域市一所医院产下婴儿后,仅隔一天便出院,在路边长椅上捂住婴儿的口鼻致其因呼吸困难死亡,随后将尸体装入规定垃圾袋丢弃在垃圾桶内。
当时尚属未婚母亲的A某表示,因难以承受周围的眼光,加之自身经济困难,认为无法抚养孩子,因此独自生下孩子后将其杀害,并以此陈述作案动机。
合议庭表示:“被告杀害的是出生仅几天的婴儿,罪行极其严重,但鉴于孩子的亲生父亲不愿承担抚养责任,被告在经济上十分困难,而且不得不独自承担分娩和育儿的压力等情节,予以酌情量刑”,并在大法院量刑建议范围内判处了最轻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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