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限制区内老旧住宅允许一次性新建…自13日起实施 View original image

从13日起,开发限制区内老旧及不良建筑物可获准新建一次。


京畿道12日表示,中央政府已采纳京畿道建议的《有关开发限制区指定及管理的特别措施法实施令》修正案,将自13日起正式施行。


此前,如要在开发限制区内新建住宅,仅在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允许,例如指定当时土地地目为宅地的土地、指定当时已存在住宅的土地、因公益事业被拆除后在本人所有土地上新建、迁移至聚落地区等。


因此,对于建成已20~30年的老旧住宅,只能持续进行维修、扩建,或在现有面积范围内重建建筑物。


为此,京畿道自2022年起分三次向政府建议修改开发限制区法实施令。


根据本次实施令修订,当地方自治团体首长认定为老旧不良建筑物时,允许新建一次。新建时可在许可范围内增加楼层或扩大面积等。


同时,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的小型简易厕所也可在开发限制区内设置。


京畿道曾四次向政府建议,允许设置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的小型简易厕所,以解决在开发限制区内农业生产现场工作的农民如厕不便问题。


根据本次实施令修订,只要建筑物底面积不超过5平方米,且未进行混凝土浇筑和未设置化粪池,即使位于开发限制区,农民也可以设置移动式简易厕所。


本次实施令还包括:▲在从开发限制区中解禁的集体聚落内新建住宅及邻里生活设施时,可利用相邻开发限制区土地设置出入口道路;▲扩大为设置除雪设施所需道路的范围;▲在与餐饮场所分离的土地上也可设置停车场等内容。



京畿道地域政策课长Kim Suhyeong表示:“今后也将继续发掘不合理制度,向政府提出建议并推动改善,努力将居民在居住及生计现场所遭遇的不便降到最低。”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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