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租诈骗“建筑王”被判15年监禁:“这是侵害生存条件的重大犯罪,已致4人死亡”
包括公认中介在内9名共犯被判处4至13年徒刑
以仁川弥邱忽区一带为中心实施、金额高达148亿韩元的全租诈骗而被起诉的所谓“建筑王”,被判处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
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单独合议部法官 Oh Gidu 于7日举行的宣判公判中,以诈骗等罪名对被拘留起诉的南某(62岁)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下令追缴犯罪所得约115.5亿韩元。同时,对以同样罪名被起诉的房地产中介、公认中介师及中介助理等9名共犯,分别判处4至13年有期徒刑。
Oh 法官表示:“被告人以社会新人或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为对象实施犯罪,其动机和手法极其恶劣”,“受害者多达191人,受害金额高达148亿韩元,而受害者的全租保证金是他们通过贷款或工作积攒下来的全部财产。”
他接着指出:“南某在持有2708套住宅的情况下,仍依其贪欲给他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巨大的罪责”,“他将社会共同体的信任惨烈地摧毁殆尽,却仍在狡辩,并让100名受害者出庭作证,给他们带来痛苦。”
他还表示:“这是侵害生存基本要件——居住环境的重大犯罪,因全租诈骗行为,20至30多岁的4名青年最终选择了极端方式”,“即便如此,他仍一味认为应由国家或社会来解决此事,态度始终如一,再犯风险也很大。”说明了量刑理由。
Oh 法官当天在宣读判决书时,还破例主张有必要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提高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期。目前诈骗罪的法定刑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对于像南某这样实施2起以上诈骗的被告人,可根据“想象竞合犯加重”规定,在法定最高刑的基础上最多加重二分之一。
Oh 法官解释称:“对诈骗罪可宣告的刑期上限仅为有期徒刑15年”,“现行法律不足以预防那种破坏人类生存基本条件——居住安定,彻底夺走弱势群体生活与希望、动摇社会信任的恶性诈骗犯罪。”
南某等人被控于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期间,在仁川弥邱忽区一带的公寓和多户住宅等191套共同住宅中,向承租人收取全租保证金共计148亿韩元并予以侵吞,因此被起诉。南某团伙全部涉嫌金额为453亿韩元(563套),但本次审理仅涉及先行起诉的148亿韩元全租诈骗案件。其余追加起诉的约305亿韩元全租诈骗案件正在另案审理中。
南某在仁川和京畿道一带持有约2700套公寓和办公公寓等房产,被称为“建筑王”。去年2月至5月期间,有4名未能从南某团伙处拿回全租保证金的受害者相继选择了极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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