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 Too”指控诗人 Park Jinseong,监禁刑判决生效
公开曝光自己遭受性骚扰的17岁女性的实名和居民登记证,并声称针对自己提出的“Me Too”指控属虚假内容的诗人Park Jinseong(43岁),其实刑判决已被最终确定。
6日据法律界消息,大法院第一小法庭(主审法官No Taeak)近日维持了原审判决,最终确定以信息通信网法上的名誉毁损罪起诉的Park某,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8个月。此前,Park某被指控于2015年9月通过网络授课结识当时17岁的A某后,直至次年10月,多次向其发送引发性羞辱感的讯息。
2016年10月,A某公开曝光上述受害事实后,Park某自2019年3月29日至同年11月26日,在其个人社交媒体账号上以“希望不要有人凭空把别人变成性暴力犯”“诬告是重大犯罪”等表述,先后发布了111次含有虚假内容的帖子。此外,Park某还提及了A某的居民登记证和实名。
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但Park某与检察官双方均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上诉。随后进行的二审推翻原判,改判有期徒刑1年8个月的实刑,当庭将Park某收监。
二审法院指出:“被告人先是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直至被提起公诉后才关闭旧版Twitter(X)账号,并以参与‘善评运动’等方式主张自己在反省,但他从未采取行动阻止针对被害人的荒谬人身攻击”,“看不到其试图共情被害人痛苦的努力。”法院接着表示:“考虑到被害人至今仍因被告人的行为诉称遭受精神痛苦,并请求对其从重处罚等情节,原审刑罚过轻,属不当”,从而说明了量刑理由。对此,Park某不服二审判决提起上诉,但大法院认为原审判断并无不当,驳回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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