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o Homing 儿子”特教老师:“承认非法录音很遗憾…金钱要求被夸大歪曲”
“虐待嫌疑”特教老师A称:“遗憾法院采信非法录音为证据”
“不想要金钱赔偿……只是不愿被迫失去自己的梦想”
因被指对网漫作家兼播音员 Joo Homin 之子实施情绪虐待并在一审被判有罪的特教教师,对非法录音被采纳为证据一事表示遗憾,决定提起上诉。
6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特教教师A某在水原地方法院民愿室前召开记者会称:“我的梦想就是当特教教师,我不想在他人的意志下失去这一切,因此决定上诉。”A某表示:“一审判决与大法院(最高法院)判例不同,例外性地承认了非法录音,这一点让我感到遗憾。如果要承认非法录音的例外,就应当考虑家长在放入录音设备之前做出了怎样的努力,并在确认录音是否是最后的自救手段后再作出判决,会更为妥当。”
此外,A某还对其对 Joo 之子在短时间内反复说出“讨厌”这一表达被认定为有罪提出异议。A某称:“我认为,已经与这名喜欢来教室的儿童建立了足以在口头上说出‘喜欢’、‘讨厌’并对其问题行为进行指导的亲密度”,“我所说的‘讨厌’,重点是针对儿童的问题行为本身,而非否定儿童这个人。”
对于外界指其向 Joo 要求金钱的质疑,A某解释说:“在本案刚通过媒体被报道之初,媒体称 Joo 将对我从轻处理,于是我的律师为探寻与 Joo 一方达成和解的可能性,仅是向 Joo 的国选辩护人转达了在何种程度上达成和解较好的某种‘指导意见’”,“我向自己的律师提出不希望涉及金钱要求后,律师采纳了我的意见,删除了向 Joo 代理律师提出的金钱赔偿要求并重新转达。”他接着表示:“然而 Joo 却夸大其词,声称我好像在‘要求投降’般索要金钱,对事实进行了扩大和歪曲。”
除此之外,A某还表示:“在调查和审判过程中,龙仁市负责儿童虐待的专职公务员以及检方,仅凭无法反映发言完整语境的录音文件作出了不当判断。”当天的记者会上,其法律代理人——京畿道教育监顾问律师 Kim Giyun 以及特教教师工会等出席。Kim 律师强调说:“学校将不再是教师实现教育的场所,而会变成由自我防卫和放任所构成的空间”,“此次有罪判决迫使教师在教育现场为了不被抓到问题,而作为一种人格体度过一生的教职生涯。”
围绕“金钱要求”主张相互矛盾…Joo 称“像胜利国发给战败国的条约书”
此前,A某因2022年9月13日,在京畿道龙仁一所小学的定制学习班教室内,对 Joo 的儿子(当时9岁)说出“习惯非常恶劣”“哎呀,真讨厌,讨厌死了”“我说我讨厌你,我也讨厌你,真的很讨厌”等言语,被认定对受害儿童实施了情绪虐待而被起诉。对此,Joo 一方让儿子偷偷带着录音设备去学校,并以录音内容等为依据,以儿童虐待嫌疑向警方举报了A某。
一审法院于本月1日对A某宣告罚金200万韩元,宣告缓期执行。在宣判当日,Joo 通过个人节目主张称,事件发生后曾收到A某发来的信件,内容包括要求其撤回控告书、对物质损失进行赔偿、刊登亲笔道歉信等。他表示:“在第二封来信中,关于损失赔偿的部分虽然被取消了,但整体看上去就像‘胜利国发给战败国的条约书’,于是让我收回了从轻处理的想法。”
庭审中的争点在于“秘密进行的录音”是否具有证据能力。一审认为,涉案录音记录的是未公开的他人之间的对话,属于违法收集的证据,但考虑到本案的例外性,最终认可其证据能力,并认定A某对 Joo 之子实施了情绪虐待,从而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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