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英国出版社麦克米伦策划的《行走的乐趣》,选编了从17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期间活跃的文学巨匠,如Jane Austen、Henry David Thoreau、Charles Dickens、Emily Brontë、Mark Twain、George Eliot、E. M. Forster、Virginia Woolf等,以“行走”为主题所写的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等三十四位世界级作家在路上写下的思考与感性的文字,被收入这一本书中。有在乡间漫步,与自然融为一体的诗人,有通过思索深入内心深处的哲学家,也有把徒步旅行当作创作养分的艺术家。对某些人而言浪漫的“行走”,在别的文章里却成了被禁止的行为,或是为了生存不得不为之的手段。读着这本书,读者会在以思考的速度悠然漫步于飞速流逝的当下世界的同时,学会以只属于自己的步调走完人生。字数1038字。
[每日千字]Suzy Cripps讲述“行走的乐趣” View original image

要把行走从人类生活中剥离开来,无异于放弃绝大多数人的生命中很大的一部分,因为绝大多数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身处何处,始终都在行走。


对某些人来说,行走是包治百病的良药。最近一位朋友把她和母亲在通讯软件上的对话转述给我。她发去一大段文字,倾诉自己的处境,结果只收到一句极为实用的回复:“拿根香蕉出去散散步吧。”然而,行走的意义远不止是一种治疗手段。除了把我们带到想去的地方这一实际功能之外,行走也可以是一种打发时间的方式。正如人生一样,行走也有开始和结束,也有其目的。我们选择行走,是为了保持健康。从日出到日落,对行走过度执着的人也不在少数。有人为了买东西,步行到街角的小店;也有人为了生存,每天不得不步行数公里。此刻你也许会叹口气,这样说:“是,是,这我不否认,人生中确实花了很多时间在走路上。但‘行走’真有那么有趣,值得专门拿出来当个主题吗?”


行走这一将双脚一步步向前迈出的简单行为,在整个人类进化过程中不断激发着艺术表达。自英语文学之初,“行走”这一主题就以若隐若现的方式,作为治愈痛苦的手段登场。在中世纪英语诗作《流浪者》中,主人公流浪者在悲痛中四处漂泊,反复咀嚼自己的伤痛。以“朝圣”为主题的中世纪英语文学中,身体上的朝圣之旅与精神上的疗愈是并行不悖的。从中世纪英语文学开始的这种形式,延续发展成一种将自然与行走联系起来的文学子类型,如今仍在继续,例如Nan Shepherd的《活着的山》(1977)和Robert Macfarlane的《古老的路径》(2012)便是如此。关注行走,归根结底就是关注人生,用今天的话来说,是一项值得投入时间的行为。不过,我还是希望这本书,能把人们对这种“投资回报率”的期待升华到更高层次,或者干脆让读者把这种期待本身全然忘却。



-《行走的乐趣》,Suzie Cripps 编,Yoon Gyochan、Jo Aeri 译,Influential出版社,1.68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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