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类赌场行为”定义
举报最高可获5000万韩元奖励

近期肆虐的“Hold’em酒吧”非法赌博等类似赌场营业行为,将有了处罚的法律依据。


在德州扑克酒吧经营非法赌场的行为,如今通过修订《旅游振兴法》已经具备法律制裁依据。 [照片 = 韩联社提供]

在德州扑克酒吧经营非法赌场的行为,如今通过修订《旅游振兴法》已经具备法律制裁依据。 [照片 = 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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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文化体育观光部表示,对“类似赌场营业行为”作出定义并为此类行为设定制裁依据的《观光振兴法》部分修正案已于当天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现行《观光振兴法》未设置禁止类似赌场营业行为的条款,对于Hold’em酒吧内的非法赌博,只能依据《刑法》中的赌博罪、开设赌博场所罪进行处罚,存在局限。


此次修订的法律新设了关于“类似赌场营业行为”的定义,并规定禁止此类行为。由此,Hold’em酒吧内的非法赌博被纳入《观光振兴法》所禁止的“类似赌场营业行为”。


此外,Hold’em酒吧非法赌博等类似赌场营业行为被纳入赌博产业综合监管委员会的监控对象,并可向举报人支付最高5000万韩元的奖励金。


文化体育观光部解释称,考虑到以往难以查处的Hold’em酒吧内非法赌博的特性,通过激活内部举报和线索提供,有望提高执法的实效性。


根据法律修订,从事类似赌场营业行为的,将被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7000万韩元以下罚金。这一水平高于此前适用的《刑法》开设赌博场所罪(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文化体育观光部在意识到Hold’em酒吧内违法行为扩散后,于去年7月会同赌博产业综合监管委员会、女性家庭部、警察厅及食品医药品安全处等相关部门,联合组建了“Hold’em酒吧非法应对特别专责小组(TF)”,并制定了根除非法行为的对策。除修订《观光振兴法》外,还在推进全国Hold’em酒吧运营实态调查、强化对Hold’em酒吧内违法行为的集中取缔、将Hold’em酒吧指定为青少年有害营业场所等措施。


文化体育观光部观光产业政策官 Kim Geunho 表示:“通过此次修订,有望对Hold’em酒吧等场所发生的非法现金交易进行更具实效性的查处。”



赌博产业综合监管委员会事务处长 Lee Jinsik 称:“修正案的通过将成为根除Hold’em酒吧内非法赌博的重要突破口。今后相关部门也将继续协作,强力应对Hold’em酒吧内的非法行为。”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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