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指强迫智能手机制造商预装自家操作系统(OS)而被公平交易委员会处以约2000亿韩元罚款的谷歌提起诉讼,但在一审中败诉。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山景城谷歌园区的一栋建筑。联合通讯社供图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山景城谷歌园区的一栋建筑。联合通讯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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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高等法院行政第6-3庭(审判长 Hong Seonguk、Hwang Uidong、Wi Gwangha)24日就谷歌针对公平交易委员会提起的要求撤销整改命令及罚款等处分的诉讼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求。


此前,公平交易委员会于2021年认定谷歌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不公平交易行为,下达整改命令并处以2249亿韩元罚款。对此不服的谷歌于2022年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最终败诉。


合议庭表示:“作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谷歌阻止设备制造商预装竞争对手的‘分支OS’,或者阻挠其推出搭载自行开发的分支OS的设备,并且妨碍了设备制造商在新型智能设备研究开发(R&D)方面的创新活动。”


合议庭指出:“由于谷歌的行为,设备制造商在智能设备的推出方面受到限制,与谷歌竞争对手的交易也受到限制;设备制造商与竞争对手的交易被限制,竞争对手的市场进入被封锁”,“谷歌的行为构成提供不利条件的行为以及排他性条件交易行为。”


公平交易委员会方面代理人表示:“希望通过本次判决,能够恢复移动操作系统和应用商店市场的竞争压力,被抑制的创新性竞争能够积极展开”,“这是一个有望成为严厉制裁垄断应用生态系统的平台经营者反竞争行为契机的判决。”



针对公平交易委员会处分的不服诉讼,采取经首尔高等法院和大法院两级审理的二审制运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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