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南昌原地方法院。 [照片=记者 Lee Seryeong 提供]

庆南昌原地方法院。 [照片=记者 Lee Seryeong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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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社区发布枪击杀人预告帖的三十多岁公司职员被判该项指控无罪。


但其因非法拍摄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画面,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庆南昌原地方法院刑事第6单独合议庭于19日公开宣判,对A某作出上述判决。


据合议庭介绍,A某被指控于去年8月4日在京畿道军浦市一处住宅内,在网络社区发布威胁帖子,称要在首尔江南站一家化妆品店杀害18人。


他还附上被指为作案地点的照片,发布了“明天下午2点去江南站化妆品店,我不用刀,用猎枪开派对”“也会开枪打警察”等文字。


案发当时,首尔新林站和书岘站先后发生所谓持凶器行凶事件,造成数十人死伤,网络上也不断出现各类杀人预告帖。


A某预告行凶的地点是一家知名度较高的化妆品品牌门店,但案发时该门店在江南站附近实际上并不存在,且在抓捕A某的住处也未发现猎枪。


发布在网络社区上的首尔江南站杀人预告帖文。读者提供

发布在网络社区上的首尔江南站杀人预告帖文。读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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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还被指控于2017年5月至2023年6月期间,在首都圈一带的汽车旅馆、公寓式写字楼等处,33次非法拍摄与卖淫女性发生性关系的画面并予以持有。


这些影像资料是在以发布威胁帖子嫌疑抓捕A某的过程中,从其智能手机和存储介质(外置硬盘)中被发现的。


合议庭表示:“A某在帖子中预告要在当时并不存在的化妆品店实施猎枪杀人,并上传了与目标地点并不一致的其他行业门店照片,难以认定其所示危害内容足以引发受害者的恐惧感。”


合议庭接着指出:“案发时拨打112报警的人和浏览该帖的人居住在其他地区,没有证据证明他们计划在A某预告的日期前往江南站,难以认定A某的行为是向受害者告知危害。”


同时还表示:“使用江南站的不特定多数市民在个体受害者层面上无法被具体特定,也难以认为已具体到可以确认受害者明确意思的程度。”


就非法拍摄性关系视频的指控,合议庭称:“起诉事实全部被认定有罪。虽然拍摄次数不少,但综合考虑其表现出悔意、系初犯、没有迹象表明拍摄物被传播等因素,作出上述量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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