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延长法官最低“事务分配期限”
长期悬案由法院院长亲自审理

以改善审判拖延为方案推进的“法院长审判”已被列为今年首次大法官会议的议题,这是由最高法院院长 Cho Huidae 推动的。其构想是通过修改相关预规,让法院院长亲自承办长期未结案件,以此化解审判积压与拖延问题。


据《亚洲经济》17日综合采访获悉,最高法院将于18日上午召开大法官会议,讨论“为延长法官事务分担期限及由法院长承担审判业务而修改预规的议案”。


当天会议将就延长法官的最短事务分担期限,以及允许法院长承担法庭审判业务的相关预规修改方案进行讨论。目前陪席法官(普通法官)的事务分担期限为1年,部长法官为2年,方案拟通过延长这一期限,改善因合议庭更换而导致的审判拖延等问题。


Cho Huidae 最高法院院长上个月15日在首尔瑞草区最高法院大会议室举行的全国法院院长会议上致辞。照片联合采访团供图

Cho Huidae 最高法院院长上个月15日在首尔瑞草区最高法院大会议室举行的全国法院院长会议上致辞。照片联合采访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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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将讨论在关于法官等事务分担及案件分配的预规中增设依据性条款,使法院长原则上可以承担审判业务,并废止因未能反映指引制定后环境变化的、关于法院长及支院长审判业务担当的相关指引。


大法官会议分为定期大法官会议和临时大法官会议,定期大法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大法官会议负责讨论并决定包括《刑事诉讼规则》在内的大法院规则的制定和修改等事项。


法院内部认为,由于 Cho 院长有强烈意志要把长期未结案件交由法院长负责处理,因此通过大法官会议顺利修改预规、并重构由法院长直接负责审判的体制的可能性较大。


Cho 院长在去年听证会上曾表示,“将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特别集中管理,让法院长把审判作为最优先工作来承担,并优先让其负责长期未结案件”。


经大法官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官最短事务分担期限延长以及法院长审判制度,预计将从本月26日左右实施的法院长、高等法院部长法官及高等法院法官的人事任命开始适用。



此前在上月举行的全国法院长会议上,各法院长也共享了长期未结案件积压的现状,并就由法院长分担长期未结案件处理事务等问题交换意见,认为有必要在长期未结案件处理方面由法院长发挥引领性、中心性的作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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