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称“通过买卖儿童牟利,情节恶劣”
被告方称“还年轻且系初犯,请予酌情从轻”

以未婚妈妈为对象贩卖儿童的20多岁中介称:“年幼无知,做了愚蠢的事” View original image

一名因以未婚母亲处购买的新生儿在2小时内转卖给另一名女性而被拘捕起诉的婴儿中介,被检方求处实刑。


11日,在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9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Jung Heeyoung)审理的结案公判中,检方以违反儿童福利法(儿童买卖)罪名,对被拘捕起诉的A某(25岁)求处有期徒刑3年。


检方表示:“被告将儿童作为牟利手段进行私下买卖,获取了约200万韩元的财产性利益”,“综合考虑了被告犯罪情节恶劣等因素”,说明了量刑请求理由。


A某被控于2019年8月24日上午9时57分左右前往B某住院的医院,支付了98万韩元的住院费后,从B某处接走其出生仅6天的女儿C某。随后,A某又被控于同日11时34分左右在仁川一处咖啡馆与D某(53岁)见面,收取300万韩元后将C某出售。


此前同年7月,A某在网上看到B某发布的“和男朋友之间怀上了孩子,但没有能力抚养”的帖子后,以“丈夫无精子症,无法怀孕,希望把孩子接来,完成出生登记后抚养”为由接近B某。又对有收养意向的D某假装自己是孕妇,联系称“生下孩子后想送去收养”,从而促成了买卖。


但此后,D某在将C某登记为自己子女的过程中遇到困难,便将孩子遗弃在“婴儿安全岛”。所幸的是,C某后来被他处收养,目前确认平安无事。


A某一方的辩护人在最后辩论中称:“被告认为,与其让出生在无法抚养其的父母身边的孩子被遗弃,不如在其他环境中长大更好”,“请酌情考虑被告是1999年出生、年纪尚轻且无前科的初犯等情况。”



A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是我不懂事,做了愚蠢的事情”,“今后绝不会再做这种事,要好好做人地生活下去。”对A某的宣判公判预计将于下月举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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