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1日起擅自停放将被拖车
消除擅自停放事故等安全隐患
拖车费基本3万韩元并另收附加费

大田市11日表示,将从本月起对擅自乱停乱放的电动滑板车等个人型移动装置(Personal Mobility,下称PM)实施拖移措施。


拖移措施是在步行巡查人员对乱停乱放的PM进行事先告知后,如共享PM租赁企业未在1小时内完成回收或移动车辆时予以执行。


拖车费用由共享PM租赁企业承担,基本费用为3万韩元,另可根据距离加收附加费用和保管费。


照片由记者 Kang Jinhyung 拍摄提供

照片由记者 Kang Jinhyung 拍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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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市为了解决因PM乱停乱放所引发的行人、PM及自行车使用者的安全问题,从去年起便分阶段推进针对乱停乱放PM的拖移程序。


去年3月,大田市制定了与个人型移动装置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大田市个人型移动装置安全及便利提升规划》,随后于6月制定《大田市乱停乱放个人型移动装置拖移规划》并与各自治区共享,8月又通过修订《大田市个人型移动装置安全及便利提升条例》,将PM禁停区域以及禁止乱停乱放及处置相关条款写入条例,依次推进相关工作。


据此,大田市及5个自治区从今年起得以正式推进拖移工作。今年大田市将向自治区提供步行巡查人员的人力成本支持,并计划开发和运营PM民怨(投诉)管理系统,以提高乱停乱放PM拖移业务的效率。


另一方面,根据《道路交通法》,PM被归类为“车”,因此不得在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上停放或临时停车。对此,大田市通过修订条例,设置了992处PM专用停车区,并采取措施允许在公营自行车“Tashu”等自行车停放架上停放PM。



目前在大田市营业的PM租赁企业共有9家,据悉,这些企业运营的PM数量约为1.2万台。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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