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三法完善

最近中国海关暂缓办理对韩国出口尿素通关之际,去年12月5日下午,首尔一处加油站张贴告示,限制每人只能购买一桶车用尿素溶液。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最近中国海关暂缓办理对韩国出口尿素通关之际,去年12月5日下午,首尔一处加油站张贴告示,限制每人只能购买一桶车用尿素溶液。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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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为应对资源安全危机,不仅公共部门,民间经营者也必须义务性储备核心资源。此外,在发生资源安全危机时,为了稳定供需,将可以实施配给制或对销售价格进行管制。


据产业通商资源部介绍,国会于9日召开全体会议并表决通过了包含上述内容的《国家资源安全特别法》(下称“资源安全法”)。该法律以Hwang Unha(共同民主党议员)、Yang Geumhee(国民力量党议员)、Kim Hanjeong(共同民主党议员)等人提交的法案为基础,经国会产业通商资源中小风险企业委员会通过替代方案后,先后在法制司法委员会和国会全体会议上获通过。


资源安全法是在我国能源90%以上依赖进口的现实下,在主要国家日益强化“资源武器化”趋势,以及俄乌战争、以色列—哈马斯冲突等地缘政治危机接连发生、能源与资源领域供应链稳定管理极为重要的形势认知基础上制定的。


随着资源安全法在国会通过,加上《材料·零部件·装备产业法》(2023.6.13修订)、《供应链基本法》(2023.12.26制定)等,所谓“供应链三法”已告完备。


资源安全法将石油、天然气、煤炭、铀、氢、关键矿物以及可再生能源设备的材料和零部件等也指定为核心资源。政府为提出国家资源安全的战略与方向,包括资源安全基本方向、脆弱性分析及应对方向、资源供需现状及前景等,必须制定资源安全基本规划。同时,将以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为委员长组建资源安全协商会,负责审议基本规划等与资源安全有关的重要事项。


在平时,为应对潜在的资源危机,将支持开展核心资源海外开发、扩大储备、多元化进口来源,以及资源再利用和核心资源替代材料开发等工作。法律还包括一项内容,即可针对各类核心资源,对公共及民间供应机构实行强制储备义务。为扩大关键矿物生产基础,法律也为紧急动员矿山等提供了支持依据。


在资源安全危机时,将发布分阶段危机预警,并组建、运作资源安全危机对策本部。同时,为在资源安全危机发生时确保核心资源的供需与稳定,法律还制定了实施紧急应对措施及损失补偿支持的依据。在危机情况下,将可以紧急调入海外开发资源、投放储备资源、提高紧急动员矿山产量、采取供需稳定措施、设定销售价格上限等。供需稳定措施包括核心资源的配额与配给、紧急进口、出口限制、启动供应基础设施、使用流通设施等。



资源安全法今后将经过移交政府、国务会议审议等程序后予以公布。经过制定实施令和实施细则等准备过程后,将自公布满1年之日起开始施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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