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杀人未遂犯”一律实刑…修正法案获国务会议通过
一项旨在对因虐待儿童而企图杀害儿童的未遂犯一律判处实刑、不得适用缓刑的法案,近期将提交国会。
法务部9日表示,为加强对虐待儿童行为人的应对与处罚,并更有力地保护受害儿童内容的《关于虐待儿童犯罪处罚等的特别法》部分修正案已获国务会议通过。
现行制度下,如因虐待儿童而企图杀害儿童未遂时,适用杀人罪未遂进行处罚,但修正案中新增了“虐待儿童杀人罪”未遂犯处罚条款。
法务部指出,杀人未遂犯在刑期3年以下时可以宣告缓刑,但若以虐待儿童杀人未遂罪论处,将不得宣告缓刑,必须判处实刑。
同时,修正案规定,为了使虐待儿童受害者在情绪上得到安定,可以将其交由希望保护受害儿童的有血缘等关系人照顾。此前,为将受害儿童从家庭中分离出来,只能“移送至保护设施”,此次修正案通过后,将可以移交给亲属等关系人。
为避免在保护受害儿童方面出现空白,检察官在侦查过程中可以申请延长、撤销或变更临时措施。并对相关依据条款进行了完善,即使虐待儿童行为人并未被判处有罪,而是在简易程序中被处以罚金时,也可以同时科处为防止再犯的教育课程履修命令。
法务部表示:“如果修正案在国会获得通过,那么在监护人试图杀害其长期虐待的子女但因子女反抗而未遂等,监护人忘却自身职责而引发的重大虐待儿童犯罪发生时,将有望予以严正应对。”并称:“随着对受害儿童的应急处置、临时措施等保护措施的实效性得到加强,将能够进一步维护受害儿童的权利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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