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税厅27日表示,今年截至11月,通过与16个国家税务当局开展相互协商程序,已解决125件国际重复征税案件。


国税厅相关人士表示:“我们解决并预防了因国际交易产生的所得在不同国家被征税两次以上的重复征税问题”,“为走向海外的韩国企业提供了能够专注当地经营的营商环境,也为外国投资企业提供了可以放心扩大对韩投资的税务稳定性,旨在为经济活力提供支撑”。


今年解决的125件重复征税案件中,通过税务当局之间事前协商,对转让定价课税进行事前防范的正常价格方法事前审批(APA)共85件。同比去年同期增长32.8%,是自1997年首次批准APA以来的历史最高业绩。


国税厅与16个税务当局相互协商 解决境内外纳税人125起双重征税案件 View original image

据国税厅介绍,按国家划分的重复征税解决件数中,主要贸易国日本、中国、美国依次居多。与我方企业投资持续增加的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尼西亚、印度之间,也解决了14件重复征税案件。


此外,国税厅顺应企业海外投资多元化趋势,分别于1月与墨西哥、9月与秘鲁、12月与科威特首次召开相互协商会议,构筑了为迅速解决赴当地投资企业重复征税问题的桥头堡。


同时,国税厅为在税务行政层面支持走向海外的韩国企业,正通过积极的税务外交,并行推进与在韩外国投资企业的沟通扩大和可信度提升等多方面努力。


因新冠疫情而中断的面对面厅长会议也已重启:6月时与日本时隔5年再次举行,12月则与中国时隔4年恢复召开,转达了我方赴当地投资企业在税务方面的困难,并请求对方通过为韩国企业举办说明会等方式提供税务支持。



国税厅相关人士表示:“今后国税厅也将通过扩大税务当局之间的相互协商和税务外交,持续予以支持,使国内外企业在没有过度税务风险的情况下,能够跨越国界自由开展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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