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院预告明年将强化比较公示

从明年起,投资者将可以按照不同证券公司、不同类型和金额的保证金,更加方便地比较其使用费率。


金融监督院于本月26日表示,配合今年10月制定的《投资者保证金使用费率计算示范规程》,将强化保证金使用费率的比较披露。与此相关,金融投资协会计划在明年1月第一周,公布以今年第四季度为基准的各证券公司投资者保证金使用费率。


投资者保证金一般是指投资者证券账户中剩余的现金。证券公司运用这笔资金获取收益后,扣除与保证金相关的费用,将剩余部分支付给投资者,这部分即为投资者保证金使用费。


证券公司投资者保证金使用费率比较将更方便 View original image

从即将变更的披露内容来看,目前各证券公司五花八门的保证金使用费率披露方式,今后将按保证金种类(委托交易、场内衍生品、集合投资)及金额区间(30万、50万、100万韩元等)进行细分标示。通过这一方式,投资者将能够更加清晰地比较不同证券公司之间的使用费率差异。


此外,还将新增披露此前未对外告知的使用费率变动趋势、证券公司的运用收益率以及运用收益率与使用费率之间的差额等信息。


同时,为了便于投资者更容易理解保证金使用费的计算方式,还将在金融投资协会的保证金使用费率披露系统中新增相关常见问题解答(FAQ)栏目。



金融监督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促进证券公司在保证金使用费率方面的自主竞争,从而强化投资者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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