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再次因拒服兵役被起诉
庭审中主张“同性恋身份认同”…法庭驳回

一名因涉嫌违反《兵役法》被移送审判并获缓刑的20多岁男子,再次逃避兵役而被第二次起诉。据悉,该男子在被判处实刑后,突然主张自己具有同性恋的性别认同。


23日,据法律界消息,水原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1-1庭(审判长 Yeom Gichang、Um Gipyo、Lee Jungyu)近日驳回了在一审中因违反《兵役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的A某(29岁)提起的上诉,维持原判。


A某去年10月因违反《兵役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同年11月该刑罚确定生效。当时他在审判中承认了嫌疑,并据悉作出“将诚实履行军队生活”的陈述。


然而,A某在去年12月1日收到以京仁地方兵务厅厅长名义发出的,要求其前往忠南论山陆军训练所入伍的现役入伍通知书后,这次同样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应征,因而被起诉。


A某在一审审理过程中表示“感到羞愧和抱歉”,并恳求称“如果给我机会,绝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哪怕明天就把头发剪短入伍也可以”。


在忠清南道论山市陆军训练所进行单兵战斗训练的新兵。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在忠清南道论山市陆军训练所进行单兵战斗训练的新兵。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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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一审被判处实刑并当庭拘捕后,A某突然主张称,自己“作为一名具有同性恋性别认同的人,基于对个人人格与生命的绝对尊重这一和平主义信念而进行了基于良心的拒服兵役”,并据此提起上诉。


二审合议庭表示:“被告人在此前被宣告缓刑以及一审审理为止,从未提出与本次上诉理由相同的主张,而是承认了公诉事实”,“但在一审被当庭拘捕后,却以自己是同性恋者为由,主张基于良心的拒服兵役。”


合议庭接着指出:“被告以此为依据提交了陈述书以及家人、熟人的请愿书,但被告的态度和陈述前后不一,仅凭陈述书和请愿书,难以轻易采信其主张。”


合议庭还就量刑理由说明称:“即便承认被告关于自身性别认同和主观信念的主张,综合考量我国所处的安全局势、通过忠实履行兵役义务来确立国家安全等各种情况,仍难以将其视为与因宗教理由提出的基于良心的拒服兵役相同的正当理由。”



另一方面,宪法法院早在2018年作出承认基于良心的拒服兵役的决定。随后,《关于替代役编入及服役等的法律》(替代役法)被制定,并于2020年1月施行,同年10月首次进行了替代役人员的召集。去年11月,首批60名替代服役人员在完成3年服役后被解除召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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