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擅自变更国内用户的接入路径、导致网速下降而被广播通信委员会(广通委)处以罚款并提起撤销诉讼的Facebook,最终在诉讼中胜诉。


脸书。图片由Pixabay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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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第二小法庭(主审法官 Lee Dongwon)于21日对Facebook Ireland Limited就广通委作出的整改命令等处分提起的撤销诉讼上诉审中,维持了二审中原告胜诉的判决并予以最终确认。


广通委于2018年3月认定,Facebook擅自变更与国内通信运营商(SK Broadband、LG Uplus)之间的接入路径,造成接入速度下降等损害,因而对其处以3.96亿韩元的罚款,并下达整改命令及业务处理程序改进命令。Facebook对此不服,于同年5月对广通委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包括整改命令在内的相关处分。



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Facebook一方。二审合议庭认为:“原告(Facebook)对接入路径的变更虽然属于限制使用的行为,但并未以严重损害电信用户利益的方式实施”,“即便如此,仍将(Facebook的行为)仅针对50实施的行为视为针对100实施,从而作出处分,属于逾越并滥用裁量权。”大法院也认为,二审上述判断正当并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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