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属于他们的联赛,地方银行]④“地方银行也是靠人才吃饭……要培养人才并加大内部控制投入”
金融法与金融犯罪四位专家访谈
重建地方银行信任与强化内部控制方案
国内设立地方银行至今已满56年。多年来,地方银行以“扎根本地的金融”为口号,成为信用不足、借款困难的地方企业的坚实资金来源,并依托遍布街巷的网点,为当地居民提供了便捷的银行服务。
但如今大众对地方银行的看法却并不友善。今年相继爆出的庆南银行约3000亿韩元挪用案和大邱银行非法开设账户事件,暴露出连最基本规章都得不到遵守的地方银行真面目。长期以来,地方银行在相对宽松的监管和以地域情感为基础的裙带关系文化之下,巩固起了“只属于他们自己的联盟”。
考虑到振兴地方经济这一地方银行固有职能,其存在价值依然重大。《亚洲经济》就地方银行如何恢复信任、强化内部控制向4名国内专家进行了提问,分别是金融法专家、高东元成均馆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院教授,安洙炫韩国外国语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院教授,郑大韩国海洋大学海事法学部教授,以及出身银行业的反洗钱专家、郑智烈汉阳大学兼任教授等。几位专家一致表示,有必要通过地方银行自救方案与监管当局能力强化这两条路径同步推进改革。
“内部控制最重要的是高管意志……必须积极投入人才培养”
专家们判断,地方银行在其物理与文化特性下,客观存在内部控制薄弱的问题。由于相较于市中银行资金实力较弱,且接受的监视与监管也相对较少,内部控制并未被置于优先位置。郑大教授在电话采访中表示:“市中银行规模大、监管严格,因此在审计系统高度化、高端人才补充等方面,为提升内部控制水平付出了大量努力,而地方银行在时间与成本投入上则相对不足”,“尤其是非首都圈这一地理特性及工资差异,导致高端人才供给出现障碍。”
从这一点来看,扩充人力是不可或缺的课题。作为一家“人”占成本比重极高的银行,更应在人才获取方面投入更大精力。郑大教授表示:“要补充专业领域人才,营造可以顺利完成业务交接的工作环境。如有必要,可以支付更高薪酬,并通过与大学合作来发掘和培养人才”,“这同样是行长、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长极为重要的人事能力。”他同时补充说:“将同属一家控股公司的釜山银行与庆南银行合并,做大资金实力与资产规模,才能形成竞争力,并有望再上一个台阶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郑智烈教授也表示:“即便只是通过银行自有培训院或金融培训院等外部机构,对行内人力资源进行大约1年的培训,也足以培养出优秀人才”,“地方工作不受青睐的现象,在进入地方性流行病常态化阶段后,因居家办公等远程办公成为可能,已不再构成限制因素;同时,近期金融科技投资寒冬,使大量闲置信息技术人才流向市场,人力供给状况也有所改善。”
几位专家还一致认为,包括基于地域情感的裙带文化等在内的文化因素,同样不能成为内部控制失败的“免责牌”。安教授指出:“庆南银行挪用案,只要事先制定并落实长期任职人员的人事标准,并做好审批与监督,本可以完全避免”,“更为重要的是,最高经营管理者(首席执行官)及高管必须有将内部控制置于优先位置的意志,并在员工之间营造共享其重要性的企业文化。”
郑智烈教授也建议说:“应将员工伦理教育、长期任职人员轮岗、人手监管合规常态化,并将以追求利益为导向的银行关键绩效指标(关键绩效指标)改进为以伦理经营、合规经营为中心的评价体系。”他还表示,有必要引入申诉专员制度、内部举报人特别晋升制度等激励措施。
“地方金融监督院仅停留在简单民怨处理……亟需调整职能”
专家们同时指出,强化外部监管能力也十分重要。目前,对3家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和5家地方银行(济州银行由银行检查一局负责)的监管,由金融监督院银行检查二局下属的两个团队承担。受限于人力与时间,加之与地方之间的物理距离,地方银行的检查周期比市中银行长约1至2年。安教授建议:“如果现实中难以开展不定期现场检查,可以先通过书面检查核查内部控制运行情况,之后在现场检查时重点确认与书面检查结果是否一致,以此减轻负担。”
高教授表示:“目前在主要地方城市虽设有金融监督院支院,但仅承担处理金融投诉的角色”,“应通过扩充人力、强化职能,将其积极用于定期、周期性现场检查。”郑智烈教授强调:“对于简单的金融投诉业务,应充分利用监管科技(RegTech,运用信息通信技术提升合规监控、内部控制等监管遵从业务效率的创新技术)等工具来处理,并通过调整工作分配,让支院人力能够集中精力开展检查工作。”
郑大教授则表示:“一旦加强对地方银行的监管,自然会产生促使地方银行更加严阵以待的效果”,“监管当局越是加以关注,控股公司董事长、行长也就越不得不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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