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事业场所废弃物违法行为案例

查获事业场所废弃物违法行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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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畿道大规模查处了一批在水处理厂产生的废弃物(污泥)被非法填埋、堆存,或无证从事废弃物处理经营等违法行为的企业。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表示,通过对事业场所废弃物开展全年不间断侦查,共查获118起案件,其中95起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其余23起将在侦查结束后移送起诉。上述情况于19日对外公布。


从主要查处案例看,A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以“比市场价更便宜处理”为名,从5家纺织企业收取了处理其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421吨的费用共3200万韩元,随后自今年6月至8月,将其中351吨非法填埋在其承租的两处用地上,其余70吨则堆存在并非合规废弃物存放场所的自家仓库内,最终被查获。


B企业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设立废弃物再利用设施,自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非法收进并经营处理报废汽车前照灯72吨,过程中被执法机关查处。经查,在B企业收进的72吨报废汽车前照灯中,有32吨是由无证废弃物收集、运输业者非法运输而来,该无证收集、运输业者也一并被立案调查。


C废弃物再利用企业与外地某废弃物集散场签订合同,约定以每年3.45亿韩元的价格受托再利用处理废纤维,但调查发现,其在今年3月将受托的110吨废纤维分12次,未经在自家营业场所进行再利用处理,直接以原状再委托给D企业。


现行《废弃物管理法》规定,对非法填埋事业场所废弃物的,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7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对无许可经营废弃物处理业务的,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对废弃物再利用企业将受托废弃物原样再委托他人的,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Hong Eungi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团长表示:“为根除废弃物相关非法行为,将发掘废弃物处理的薄弱领域,推进非一次性、而是持续性的全年侦查工作,今后也请积极进行举报和提供线索。”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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