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火腿、香肠添加剂“亚硝酸钠”指定为自杀用途物品
相关自杀2017年0人→2021年46人
仅限于通过自杀套装等渠道流通的产品
国产肉制品可以放心食用
火腿、香肠等加工肉制品中常用的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近期被滥用为自杀手段,将被指定为“自杀危险物品”。
保健福祉部18日表示,将通过修订《自杀危险物品公告》,计划把亚硝酸钠等“引发未另行分类的解毒剂及螯合剂中毒效应的物质”追加指定为自杀危险物品。
亚硝酸钠是食品添加剂之一,具有抑制食物中毒菌生长、抗氧化及提升风味的效果,因此全球范围内在加工肉制品中仅以极微量添加。
我国国产肉制品中亚硝酸钠的残留允许标准为低于70ppm,比欧盟(150ppm)、美国(200ppm)严格得多,因此食品可以放心食用。
保健福祉部解释称,因亚硝酸钠中毒导致的自杀人数从2017年的0人,增至2018年的3人、2019年的11人、2020年的49人、2021年的46人,鉴于这一增势,决定将其追加指定。
亚硝酸钠只要摄入4~6克就可能致死,近期在澳大利亚、日本等国也被报告为新型自杀手段。保健福祉部相关人士表示:“海外存在将亚硝酸钠单独分离后流通的情况”,“有人还从海外偷偷携带入境”。
不过,根据修订后的公告予以管理的,仅限于亚硝酸钠被包含在“自杀药”“安乐死药”“自杀套装”等非法流通品中的情形。
若以引发自杀为目的,通过信息通信网络流通被指定为自杀危险物品的物质,将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等刑事处罚。此外,如在网络上购买或表示购买自杀危险物品等行为被判断为自杀实施意图明显时,警方和消防部门将通过定位进行紧急救援。
另一方面,《自杀危险物品公告》为规定作为自杀手段被频繁使用或存在被使用风险的物品,于2020年1月制定。
在制定之初,▲一氧化碳(如烧炭)▲除草剂及杀虫剂、杀真菌剂(农药等)中引发毒性效应的物质被指定为自杀危险物品;今年1月,又追加指定了▲抗癫痫药、镇静剂、安眠药及抗帕金森病药物所致中毒效应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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