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转播费谈判双方持续对峙
有线电视称“不再购买地面波FOD”
呼吁制定转播费定价标准
年关将近,但无线电视台与有线电视(SO·综合有线广播运营商)在重传费谈判上仍然对立。双方虽然计划在明年年初前完成谈判,但立场差异悬殊,难以缩小。
所谓重传费,是指付费电视运营商因使用无线台内容、向用户收取费用后,再将其中一部分分配给无线台。无线台方面主张,每年制作成本不断上升,而且凭借无线台内容为有线电视争取了大量用户,因此有必要提高重传费。
相反,有线电视则强调,应当考虑无线台收视率日益下滑、用户数量也在减少的现实,认为无线台是在要求过高的对价。有线电视业界一位相关人士表示:“随着无线台内容影响力减弱、有线电视市场萎缩,这一情况也必须体现在费用上。”
从《广播事业者财产状况公表集》来看,2013年规模为1255亿韩元的无线台重传收入,到2022年已升至4089亿韩元,年均增幅约14%。相反,节目制作费却仅从2013年的2兆7156亿韩元增至2022年的2兆8613亿韩元,年均增幅仅0.6%。
去年10月的国政监察中,也有关于无线台重传费的质疑。国会科学技术情报广播通信委员会所属议员 Ha Youngje 指出,无线台频道的收视率虽然低于部分综合编成频道(综合编成频道),却领取了超过2倍的内容使用费,因而表示需要建立合理的对价计算原则。例如,TV朝鲜3年平均收视率为1.97%,高于MBC的1.67%,但内容使用费却是MBC领取的仅约38%,MBC拿到的是TV朝鲜的2.6倍。与SBS(1.97%)的平均收视率相同,但SBS的内容使用费却高出2.5倍。
无线台与付费电视之间围绕重传费谈判的矛盾,每3年就会重演一次。2020年,无线台方面甚至曾亮出中断点播视频(VOD)供给的“王牌”。
然而今年,却有多家有线电视公司表示不再购买无线台的免费点播(FOD)。与收益五五分成的VOD不同,FOD是有线电视公司向无线台购买内容、再附加广告后免费提供给用户。但随着在线视频服务(OTT)市场增长,VOD使用率急剧下降,FOD已难以产生收益。有线电视业界主张,过去在与无线台进行重传费谈判的过程中,只能被迫“含泪”购买FOD。
过去10年间,有线电视的业绩持续下滑。2013年为2兆3792亿韩元的销售额,去年已跌至1兆8037亿韩元;营业利润也从4961亿韩元缩水至1309亿韩元。有线电视收视费销售额在2013年达到1兆1663亿韩元的峰值后,年均下降6.9%。运营商们据此主张,有必要下调约10%至20%。
此前,互联网电视(IPTV)三家公司已与无线台完成谈判,据悉约定上调幅度在8%至10%左右。虽然目前双方尚未正式就具体数值交锋,但业界预计,无线台也会向有线电视提出类似幅度的要求。不过,有线电视方面认为,不应简单套用IPTV谈判结果。一位付费电视业界相关人士表示:“IPTV是从总额概念上提高的,如果按每用户收视费标准来看,只是随着用户数量增加而相应上调,实质上接近冻结。”但在议价能力相对较弱的有线电视业界,要贯彻这一主张并不容易。
有意见认为,应当利用客观指标制定重传费的计价标准。科学技术情报通信部即将发布的付费电视内容使用费指引,也将通过反映销售额、制作费、收视率等因素来计算内容使用费。
有线电视业界一位相关人士表示:“就像付费电视运营商在综合考量CJ ENM等广播频道使用事业者(PP)的收视率、内容投资额等因素后,来决定节目使用费一样,在无线台重传费的计算上,也有必要沿用这一标准,制定客观的计价体系,以维持整个内容市场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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