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根据《全租诈骗受害者支援特别法》追加认可了419名受害者。由此,获认定的受害者人数逼近1万人。
据国土交通部14日消息,全租诈骗受害者支援委员会于13日召开第16次全体会议,审议了564件受害者认定申请,其中共419件最终获通过。由于不符合特别法规定的受害者要件,15件被否决;另外,有31件因已加入全租金返还保证保险,或可通过最优先清偿金全额返还保证金,被排除在讨论对象之外。
其中57件因可通过保证保险及最优先清偿金等途径全额返还保证金,被排除在要件适用对象之外;另有65件因不符合要件被否决。
在提交审议的564件中,异议申请共45件,其中22件在追加确认其是否符合要件后,被重新议决为全租诈骗受害者及受害者等。
截至目前,委员会最终议决通过的案件合计为9786件(累计)。紧急请求协助延期进行竞拍及公拍的获通过案件为751件(累计)。收到不予认可通知或被认定为全租诈骗受害者等的承租人,均可提出异议申请;即便异议申请被驳回,今后情势发生变化时,仍可通过重新申请获得救济。
因全租诈骗而陷入困难的承租人,可向居住地所在广域市或道申请受害者认定。经委员会议决被认定为受害者者,可通过住房城市保证公社(HUG)全租受害支援中心(当面、电话)及各分支机构(当面)获得有关支援对策的详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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