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收到价值14亿韩元的罚单堆成山…“3年前的违停为何现在才来?”
发出3.7万份“事后通知”的晋州市,市民气得发抖
市负责人道歉:“没能妥善处理,深感抱歉”
晋州市在短时间内集中寄出过去3年间开具的约3.7万张违停罚款缴纳通知书,引发居民反弹。
晋州市厅官网“向市长建言”栏目中,已出现多篇与违停罚款相关的帖子。
居住在晋州市的居民A某上传了2021年11月违法停车罚款事前通知书的照片,并表示:“2021年11月13日取缔的违停行为,竟然到2023年12月才寄来缴款通知,这说得过去吗?据说是负责人更换后才翻出来寄送的,但这分明是严重的工作怠慢。如果是工作怠慢,就应当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另一名居民B某也公开了2021年5月12日和同年6月24日被取缔时收到的通知书,并质疑称:“把通知书在柜子里一放就是两年半,然后拿出来再追缴罚款,这样做是否符合征收违法停车罚款的本来目的?”
晋州市自上月起至近日,陆续寄出了约3.7万张通知书,敦促市民在本月末前缴纳自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拖欠的违停罚款。
晋州市以清理拖欠罚款为由此次寄出的通知书,其罚款金额高达14亿韩元。
晋州市民C某批评称:“两年前的违法停车罚款怎么现在才出来?”“市里这种‘事后补发’罚款通知书的做法,与拍脑袋式行政没有区别。”
他接着表示:“我完全不记得曾被处以罚款,如果当时有的话,我肯定已经缴纳了,如今突然收到这样的通知书,实在太荒唐,也没有打算缴纳。”
另一名市民D某则指出:“几天前的事都记不太清了,怎么可能记得几年前因为什么事情发生了违法停车?”“要求我们在本月末前提交意见书,但能有几位市民清楚记得当时情况并提交材料呢?晋州市对这种事后‘补救式’行政必须做出明确道歉。”
“即便是2~3年前的罚款通知书也必须缴纳”
居住在晋州市的居民A某公开了2021年11月违规停车罚款事前通知书的照片,并表示:“2021年11月13日被取缔的事项,竟然到2023年12月才寄来缴款通知,这说得过去吗?据说是负责人更换后才翻出来寄出的,这分明是工作怠慢,如属工作怠慢,就应当追究负责工作人员的责任。” [图片出处 晋州市厅官网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市里当初没有将罚款缴纳通知书妥善寄出,或在拖欠罚款通知的管理上存在疏漏。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本应持续催缴罚款,但由于工作量大、人手不足,确实存在未能妥善跟进的情况”,“数额高达数十亿韩元的罚款拖欠款项不可能一直放任不管,因此不得已才采取了相关措施。”
他同时表示:“对于需要承担多年以前罚款的市民不满,我们表示理解”,“即便是2~3年前的罚款通知书,也只能无奈地缴纳罚款。”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根据《道路交通法》对违法停车车辆处以罚款。通常在取缔违法停车车辆后,会通过挂号信寄出事前通知书。若违法车辆驾驶人在20天的陈述意见期限内缴纳罚款,可享受20%的减免。以小客车为标准,罚款为4万韩元,减免后为3.2万韩元。20天陈述意见期限结束后,政府还会通过普通邮寄方式再发送一次事前通知书和一次正式缴纳通知书,共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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