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8日《农渔村整备法》修正案获国会通过
今后,对于收到针对存在较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空置房屋拆除命令却不予履行的所有者,将征收履行罚款。
农业林业畜产食品部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农村渔村整备法》部分修正法律案已于本月8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提交并表决通过,并于10日对外公布。
一直以来,针对农村空置房屋,地方自治团体缺乏可强制职权拆除的手段,所有者也缺乏自发整治空置房的激励措施。为弥补这一制度性漏洞,农业食品部推动了《农村渔村整备法》修法。
首先,修正案规定,市长、郡守、区厅厅长对于存在严重安全事故及景观破坏忧虑的空置房屋,如其所有者不履行拆除等处置命令,可在每年不超过2次的范围内,反复处以不超过500万韩元的履行罚款。同时,还为在职权实施拆除等措施时,如产生的费用超过补偿费用的部分,可向所有者征收差额费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将引入空置房优先整治区域的特别规定。空置房优先整治区域可由地方自治团体首长指定为空置房屋数量正在增加或空置率较高的地区。在该区域内对空置房进行改建或变更用途时,可在既有空置房范围内,经地方自治团体审议会审议,对依据《建筑法》等规定的建筑覆盖率、容积率、建筑物高度限制等标准予以放宽。
农业食品部农村政策局局长 Lee Sangman 表示:“要推进空置房整治,需要所有者的自发努力,从这一点看,本次同时将激励措施和不利措施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空置房拆除时减轻财产税负担等措施也在推进中,预计今后空置房整治工作将进一步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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