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在企业破产前及早捕捉到不良征兆,并通过债权人自律协商迅速支持企业恢复正常经营的《企业结构调整促进法(企促法)》修正案于8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企促法是载明企业“重组(Workout)”法律依据的法案。该法于2001年以限时法形式制定,此后经过重新制定,累计已实施6次。此后在去年10月15日届满失效,丧失法律效力。受此影响,在高利率、低增长长期化的背景下陷入困境的企业敦促国会通过企促法,该修正案于上月28日在主管常任委员会——国会政务委员会获得通过。修正案内容包括将企促法的有效期再延长3年,至2026年。
该立法案中写明了对遭遇暂时性流动性危机的企业,在获得债权人75%以上同意的情况下,给予展期、资金支援等措施的重组(Workout)制度的法律依据。
此外,还附加了这样一项附带意见:金融委员会须在本月31日前与法院等相关机构协商,检查企业结构调整制度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包括扩大法院对认可、批准等角色在内的完善性改革方案,向国会主管常任委员会报告。该立法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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