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于管理疗养医院院长被判罚款2000万韩元
一名因多次将卫生垫碎片塞入患有脑病变残疾患者肛门而涉嫌虐待并被诉至法庭的疗养医院护工,在一审中被判处实刑。
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4单独合议部法官 An Heegil 于7日举行的宣判公判上,以违反《残疾人福利法》的罪名,判处护工A某(68岁)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限制其10年内不得在与残疾人相关的机构就业。另对因疏于对疗养医院设施进行管理、监督而被起诉、涉嫌违反《残疾人福利法》的疗养医院院长B某(56岁),判处罚金2000万韩元。
A某因涉嫌在今年4月末至5月初期间,在仁川南洞区某疗养医院,多次将共10片卫生垫塞入脑病变患者C某(64岁)的肛门而被拘捕起诉。他将铺在病床上的垫子剪成约25厘米见方的正方形后实施犯罪。
A某在侦查过程中供述称:“因为C某排的是稀便,需要经常更换纸尿裤”,“为了方便处理排泄物,才把垫子碎片塞进肛门。”由于A某的行为,C某出现肛门裂伤和排便功能障碍,病情恶化,被转送至大学医院。
An法官表示:“A某背弃了护工的职责,利用被害人无法行动且无法表达意愿的情况,以非人道的方式实施虐待并致其受伤,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罪责重大,且尚未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他接着指出:“在被害人肛门中发现并不得不将卫生垫取出的家属遭受了巨大的精神伤害”,但“也考虑到A某在国内此前没有受过刑罚处罚等情节。”
关于B某,An法官称:“其未能对有遭受虐待风险的被害人进行妥善管理和监督,导致发生了这样的结果”,并说明量刑理由称,“同时考虑到A某曾在疗养医院24小时驻守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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