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全租诈骗受害者支援盲区…善用LH“全租租赁”
全租诈骗特别法实施6个月,拟完善支持补充方案
涵盖商住、公信托等无法收购的全租诈骗住房
政府正推进一项方案,由政府与竞拍取得“全租诈骗”住房的房主签订全租合同,再将该住房转租给全租诈骗受害者。此举旨在为非法商住混用公寓、多户住宅、信托全租诈骗住房等此前处于支持盲区的受害者提供救助。
5日,国土交通部表示,在《全租诈骗受害者支援及居住稳定特别法》(以下简称特别法)实施满6个月之际,已在国会报告了特别法推进现状及支持补充方案的审议内容。
根据此次补充方案,政府将全租诈骗受害者居住支援方案大致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由政府收购现有住房并出租给受害者。
为此,对于必须整体收购的多户住宅,将推进放宽收购要件的方案,不再要求取得全体承租人的同意,而是仅凭全体受害者的同意即可收购。
第二阶段是在收购不顺利的情况下,由公共机构(韩国土地住宅公社,LH)以每户为单位与房主签订全租合同,再转租给受害者。若在原有住房中难以继续居住,则作为最后的第三阶段,计划提供附近已落实的公共租赁住房。
对受害者的法律措施支持也将得到强化。此前仅对被正式认定为受害者之后新开展的法律措施,提供律师对接并补贴相关费用;今后,将追溯补贴在被认定为受害者之前,为取得执行依据(支付命令、押金返还请求诉讼)所支出的费用。
对于代为办理强制执行、拍卖程序的法律专业人士,其代理费用补贴比例也在研究由现行的70%扩大至100%的方案。
另一方面,特别法已于6月1日施行。国土交通部迄今已将约9000人认定为受害者,并为其提供了包括中止强制执行、拍卖、低息金融贷款等在内的约3800件支援。韩国土地住宅公社也积极参与全租诈骗受害者支援工作。因强制搬离等原因急需居住支援,或被赋予优先入住资格而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案例共有150件。最近,该机构在《收购出租业务处理指引》中将全租诈骗受害住房纳入收购类型,并表示将收购约5000户全租诈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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