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新城广域交通网快速建设方案”
规定在地区指定后1年内必须制定交通对策
缩短审批与预备可行性研究等行政程序
在LH内部新设“广域交通账户”,统一管理项目经费

新城交通对策的制定时间将从现行的“划定开发区后1年以内”提前,行政程序也将大幅缩减。与第二期新城广域交通设施平均完工时间相比,道路有望缩短约2年,铁路则有望缩短约5年6个月至8年6个月。为透明管理交通对策项目费用,将在韩国土地住宅公社(LH)内部新设“广域交通账户”。


京畿道九里市土坪洞一带景象 / 图片来源=韩联社供图

京畿道九里市土坪洞一带景象 / 图片来源=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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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交通部5日上午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召开的紧急经济部长会议及物价相关部长会议上,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为实现先交通后入住的新城广域交通网快速构建方案”。这是为了解决在开发新城等供应大规模住房的过程中,广域交通设施长期延误,导致民众长期不便的问题。


国土交通部首先决定,将公共住房项目等的交通对策制定时间,从现行的“开发区规划制定前”义务性提前至“开发区指定后1年以内”。通过及早制定交通对策,充分确保项目推进时间。为此需要修改《公共住房特别法》及《广域交通法》实施令,但在此之前,已决定立即适用于上月公布的新供地——京畿道九里土坪2区、乌山世桥3区等。国土交通部预计,与第二期新城时期从开发区指定到交通对策制定耗时超过2年的情况相比,本次有望提前约1年推进交通对策。


同时,将在交通对策推进过程中进行协调,防止频繁的项目变更和分歧协调。鉴于此前在未与地方自治团体等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就确定交通对策,今后国土交通部计划在程序上直接再次确认地方政府意见。与此同时,将对主要争议事项事先协调后予以反映,对项目推进阶段产生的矛盾,则在国土交通部内部设立“矛盾管理体系”,以在启动协调后6个月内化解为目标。


对各单项项目推进时所需的行政程序也将进行简化。对于穿越两个以上地方自治团体的道路,在许可审批过程中,由于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过度的许可条件要求等,曾长期出现延误。对此,国土交通部决定,对于必需道路等由其直接审议并表决项目计划,并改进为相关许可审批可视为“拟制许可”(视同已获许可)。


在铁路方面,只要开发主体承担100%的费用,即便尚未纳入国家铁路网规划等上位规划,也可以启动项目基本规划。铁路项目必须纳入每5年制定一次的相关上位规划,才能开展预备可行性研究和基本规划制定,因此过去长期延误在所难免。


在此情况下,如符合一定条件,将推动缩短预备可行性研究期限或予以豁免。对于财政预备可行性研究,规定为:交通对策制定权主体为国家,并且在具体项目计划制定后,开发主体承担50%以上项目费用的情形。对于公共机构预备可行性研究,则适用于作为国家政策性推进项目,经国务会议后制定具体项目计划的情形。若不得已需变更交通对策,则可免除交通需求预测(由开发主体负责)及委员会审议程序。


此外,为提升交通对策项目透明度,将在LH内部新设对广域交通改善对策项目费用进行单独管理的广域交通账户,以纠正此前开发项目费用与交通对策项目费用未区分运作的情况。对此,国土交通部大都市圈广域交通委员会将每年直接制定该账户的收益及各项目支出计划。执行实绩将按半年检查,对执行延误的项目加强管理,确保各单项项目能在计划期限内完成。


对于处于延误状态或需要提前完工的项目,将选定为重点投资项目,每年在原定计划基础上追加分配项目经费。若因地方财政不足等原因导致项目延误,则计划通过利用广域交通账户内的富余资金,面向地方政府开展贷款项目等,来多元化投资方式。同时,还将扩大投资范围(从允许在项目区边界线20公里内扩大至50公里),使广域交通改善对策项目费用也可以投资于广域换乘中心等确属必要的远距离广域交通设施。



国土交通部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将毫不松懈地推进本次对策,以通过新供地开发等实现稳定住房供应的同时,达成‘首都圈通勤30分钟’这一国政目标”,并称“将努力实现先交通后入住的目标”。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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