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资金出资比例从40%提高到50%”
风险企业界呼吁国会尽快通过包含放宽企业主导型风险投资(CVC)监管内容的《独占规制及公平交易相关法律修正案》。
风险企业协会4日通过立场文件表示:“由于风险投资萎缩,风险企业和初创企业面临的困难正在加重,而投资萎缩可能导致风险企业和初创企业在技术开发、新业务开拓、销售渠道扩大等整体创新活动方面陷入低迷,因此,此时极其需要出台激励措施,引导民间产业资本流入风险投资领域。”
接着称:“韩国通过CVC进行的产业资本投资水平低于美国等风险投资先进国家,在风险投资市场所占比重约为22%,明显低于美国等国家。”并强调:“在《公平交易法》框架下,CVC认为最大的困难是对外部资金出资的限制。作为风险投资公司(VC)开展投资活动,必须运营一定规模以上的基金,但目前为筹集基金而引入外部资金的出资比例被限制在单只基金的40%以内,因此面临困难。为此,有必要通过修法,将外部资金出资比例从现行的40%放宽至50%。”
风险企业协会还表示:“CVC的海外投资限制比例目前为20%,我们理解其旨在促进国内投资的立法意图,但对海外企业的投资往往单笔金额较大,对大多数新设CVC而言,现行标准几乎使其无法实际投资海外企业,因此完全有必要将海外投资限制比例从20%放宽至30%。”
同时,风险企业协会指出:“我国风险投资市场对政策性金融的依赖度较高,民间资本等市场流动性流入风险投资市场一直存在局限。”并解释称:“此次修正案能够促进创新型风险资本的流入,不仅从CVC的立场来看如此,从风险初创企业的立场看,也可以与CVC的母公司形成合作关系,从而拓展商业机会,并有望在今后发展为并购(M&A),从而为退出市场的活性化作出贡献。”
风险企业协会表示:“该修正案不仅对CVC、风险企业和初创企业至关重要,从提升风险生态系统高度化的角度来看,也是必不可少的法案。”并称:“我们再次郑重呼吁,正在国会政务委员会讨论的这一修正案能够尽快通过立法,从而发挥‘启动资金’作用,推动风险企业和初创企业的创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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