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聊天结识未成年人被控性虐待
一审改判后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
二审若生效将被停止律师资格4年
一名曾将自己穿过的内衣通过快递寄出等,对未成年人实施性虐待的律师,在二审中被判处比一审更为严厉的刑罚。
30日,据法律界消息,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刑事上诉1-2庭(审判长 Han Seongjin、Nam Seonmi、Lee Jaeun)推翻一审判决,以违反《儿童福利法》中关于对儿童进行淫行强迫、媒介、性骚扰等罪名,判处40多岁律师A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
同时,法院还下令其完成40小时性暴力治疗项目,并限制其3年内不得在与儿童、青少年及残障人士相关机构就业。
调查结果显示,A某在去年年初通过随机聊天应用程序结识了正在高中就读的受害人。
他称呼受害人为“宝宝”,并强迫对方称呼自己为“教授”。
他被控于去年年中向受害人寄出一封信,内容为“教授用过的物品和我们宝宝运动时穿会很好看的短袖T恤一起寄过去,希望你能好好感受、好好穿”,并随信通过快递寄出自己穿过的内衣和用过的枕头,因此被移送审判。
此前一审法院判处A某罚金1500万韩元,曾求处其有期徒刑1年的检方认为量刑过轻而提起上诉。A某一方也以量刑不当为由提出上诉,形成双方上诉。
二审法院表示,“本案罪质恶劣,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似乎对作为儿童的受害者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作出比一审更重的有期徒刑缓刑判决。
但法院同时说明,考虑到A某表现出反省态度,以及已向受害人提供300万韩元刑事和解金等情节,将其作为有利量刑因素予以斟酌。
若二审判决最终生效,根据《律师法》第5条,A某将在缓刑期结束后,再经过2年方可恢复律师资格,在此之前将丧失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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